乾隆二十二年,朝廷裁撤宁波贸易港,广州遂成中国对外贸易之唯一口岸,并设置广州十三行,以十三家商会组成的贸易机构,统一接洽与海外诸国的贸易事务。
十三行从内地采购大批茶叶、蔬菜、陶瓷、丝绸、银器等货物,经荷兰商人转转卖于欧洲,获利之丰,几可敌国。
眼看着十三行垄断了海外贸易,年复一年地将金山银海搬回家中,其他只能分些汤汤水水或是干脆看得到摸不着的商家自然一千一万个不甘不愿。
虽然那一句“资本家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的著名论断尚未问世,这些商家却早已自动自觉地身体力行。
各种走私贸易因之大行其道,而且是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随着明里暗里的商贸事业急剧膨胀,广州一城繁华无比。
当时有前来贸易的日本国商人做如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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