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狼」

第100章 :你能为民请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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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你能为民请命吗?

第100章:你能为民请命吗?

郑孝胥靠近庄河部队驻扎地的大市场,只见几个人围住一个身手不凡的人激烈的打着。这是第三团宋寿山的部队,战士们虽然彪悍死命拼斗,还是不能抵挡住那位身怀绝技的壮汉。

“住手!”宋寿山看不下去了,拔出手枪推上子弹喊着:“你来庄河行窃,专对老幼妇孺动手。别以为我们没你的功夫高就奈何不了你,是我们珍惜你这身好武艺而不忍心伤到你!”

壮汉拿出身上的钱袋子:“这里边的钱财都是我在这里作案获得的,你让胡家那位老不死的来见我,我会还你一个公道!”

“胡家?你敢骂我家三少爷?”宋寿山吃惊的望着身前的汉子,他在猜想着这个人的身份。

“错!我要见的是胡志勇的大伯,在深山里藏了二十多年的老家伙!”壮汉完颜一笑,把他要见的人说了出来。

“既然你要见我家少爷的伯父,总得让知道你的字号吧?”宋寿山狡黠的眯缝着眼,盯着壮汉的脸上看着。

“告诉他,我叫李景华。”

“侠盗燕子李三?”郑孝胥惊讶出口,一句话喝破这位中年汉子的身份。

“呵,我当是谁,原来是投靠小鬼子认贼作父的总理大臣!”李景华被郑孝胥点破了身份,他也毫不客气的揭露了这位老人的来历。

“哼,你不过是个偷鸡摸狗之辈,有何脸面来教训我?”被骂作是汉奸、卖国贼,郑孝胥脸上挂不住了。热衷于政客的大书法家,因为做了满洲国国务总理,亲朋好友都和他断绝了来往。

“我是小偷,也曾经偷过你的书画去卖钱。但我把钱分给了穷苦人用来活命,你呢?当个狗腿子还不说,还要帮助外敌残害东北父老!”李景华语言刻薄,毫不留面子的当中讥笑。

“胡说!”郑孝胥忍不住动怒,手指着威名京津的侠盗喊道:“我从来不杀人,也没害过一个华夏人!”

“当官不作为比杀人更厉害!”李景华把手指向那群刚和他激战过的战士:“他们没有功夫,在我手下却拼命地相互照顾着对我反击。而你,一个堂堂的高官却不能为民请命,死去的人不能骂你,活着的能饶过你?”

“噗!”郑孝胥一口鲜血如井喷一样吐出来,一下子把周围的人吓了一大跳。

跟在后边的保镖急忙搀住他,剩下的卫队不怀好意的围了过来。宋寿山横跨一步挡在李景华面前,对这群人份高贵的卫队人员说道:“都别动!无论是谁,都不能在庄河地界寻事生非!”

“滚开,我们是满洲国特别行动队的,老子有生杀大权!”带队的面带不善,挑胁似的就要去掏腰间的武器。李景华旱地拔葱从宋寿山头顶越过,一眨眼把特别行动队的枪支拿到了手中。

宋寿山趁着众人惊讶愣神的当口,枪口对准那个自命不凡的行动队队长的脑门:“你脑残了?庄河不是新京,也不是你来撒野的地方!”

“住手!”郑孝胥喝住就要反抗的特别行动队,面对宋寿山说道:“我是来拜访你的少爷,要磋商药厂赔款事宜。”

“赔款?”宋寿山不明白地问道:“药厂是我们自己炸的,谁说要你们负责?”

“嗨,还不是岛国人咄咄逼人,三少才会忍疼自残。”郑孝胥把满洲国的意思告诉给宋寿山,并且要求着:“我想在这里看看,不会坏你们的规矩。”

“参观可以,你的卫队不能携带枪支。武器放在这里,等你们离开时再还给你。”宋寿山从李景华手里接过枪支,令战士们带着离开。

“哎哎,我的事情呢?”李景华着急了,别人的事情都已解决,他的事情还没有着落。

“先把你的案子了解,再谈其它事。”听说此人是闻名京津的侠盗,调侃的说道:“你偷老人和小孩,是想试探一下我们。你去吧,我们少爷在庄河,在他的府邸可别手痒痒。”

李景华出生在沧州,当年曾经和胡志勇的大伯相遇而结为好朋友。那时,燕子李三才十多岁是个孩子,在山林里看到胡家的神行飞纵时起了拜师学艺的念头。

胡大伯早就知道,这孩子一连三天闭着气在林子里偷看他习武。天是多么的冷,他能在每天早上提前一个时辰到林子里埋伏。等胡大伯练习完拳脚功夫离开后,李景华还要把看到的练习一遍。

轻功凭的是内气和技巧,看着胡大伯每天飞檐走壁、身如燕子的绝招,李景华再也忍不住,自动走了出来跪在地上拜师。

胡大伯是个武痴,见这孩子有恒心、有毅力,忍不住喜欢上了。可胡家拳法从不外传,又不忍心眼前的孩子失望。终于,他从神行飞纵中挑选出三招,用朋友的身份传授给李景华。

三四天后,李景华练会了那三招神奇的八步登空和燕子三超水,在地面上上窜下跳,在水面上可贴水面跳跃,宛如燕子掠水疾飞,因此,胡大伯调侃他是燕子李三。

一老一少只是相识十几天时间,两个人经成了莫逆之交。后来李景华在京津出了名,曾多次到庄河来和胡大伯会面。

胡志勇六岁那年,胡大伯央求他把武功传授给他没有见过面的侄儿。李景华非常诧异,胡家功夫如此厉害,为何要他一个外人去传授武功?

沧州乃畿辅重地,为历代兵家必争。各朝各代均有多次战争发生于沧州一带。频繁之战事,民遭涂炭,民生维艰,故须掌握攻防格斗之技方能自救图存。

李景华会一手燕青短打功夫,这正是胡大伯看重的地方。其特点是动作轻灵敏捷,灵活多变,讲究腰腿功,脚下厚实,功架端正,发力充足。此外,眼神和腿法的配合,独具风格:眼神集中一点,兼顾八方,眼助身法,眼助气力。腿法要求劲足力满,干净利落。

曾经想在武术上进一步突破的胡大伯,想让自己的侄辈在武功上有所建树。因为他的潜力不足,始终不能寻找到更高一层的武术途径。

听了胡大伯的话,李景华答应了他的请求。在庄河胡家庄,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训练胡志勇。那时节,还是个孩子的胡家三少非常机灵,无数一学即会,而且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为了继续培养他聪明的侄子,胡大伯把胡家拳全部传授给李景华,让他代为传授胡志勇。

乐极生悲,李景华爱戴少年的胡志勇,把他从皇宫里偷来的一颗神珠给了这位少年人。怕他把这宝贝弄丢,又怕他拿出去炫耀,所以,李景华费尽心思把神珠装进了胡家的宝贝金佛腹腔内。

胡志勇戴上了他,从此一天天变得傻了起来。李景华哪里知道是自己做的祸,导致胡家三少昏昏沉沉十一年。这颗珠子的来历究竟有何神妙之处,李景华也不晓得,只知道会发出一个强大的力量。

听说侄儿变成了傻子,胡大伯叹着气认命。李景华和他告辞,从此流落南洋十多年历练游玩。东北三省被倭寇侵占,担心胡大伯安慰的李景华,坐着商船回到了华夏。

走进庄河,李景华就被这里充满生机的火力所感染。当他寻找到银行院子里找到胡志勇时,看到了那尊金佛还挂在三少的脖子上。

“什么?你是我师傅?”胡志勇听着李景华的介绍,当时还真的吓了一跳。

“不信?把你老不死的大伯叫出来,他可以证明。”李景华和胡大伯熟悉后,两个人成了小不死和老不死这样的称呼。

“你认识我大伯?”胡志勇半信半疑:“你在哪里认识他的?”

“嘿,他的狗窝我也经常去!”李景华笑着,指着胡志勇的脖子:“金佛里的神珠是我给你的,你没有弄丢吧?”

“啥?”胡志勇脸色变了,不是高兴、而是几乎要把眼前的神秘人掐死。

“小兔崽子,我和你有仇?”看着胡志勇要杀人的目光,李景华诧异的发呆。

“你害了我!”胡志勇终于忍住怒气,他想过,如果不是这颗莫名其妙的珠子,也学自己的灵魂就不能借此复活。但他更生气,因为胡家三少的样子太猥琐,身高是个三等残废。

“我害了你?”李景华何许人?胡志勇一句话,他已经知道是那枚神奇的珠子出了问题。

胡志勇讲吧他的发现,从脖子上取下金佛交给李景华:“它是一颗妖珠,会迷失人的心智。”

李景华摇头不信,拿着金佛说道:“这珠子开过光,成了神珠。”

开光做为一种宗教仪式,最初来自道教,开光即为道教仪式之一。开光就是把宇宙中无形的、具有无边法力的真灵注入到神像中去,神像也就具有无边法力的灵性。

普通物品一经开光,就带有佛菩萨的全息信息,同样可起到助缘加持,防止邪祟作怪,消灾祛病,趋吉避凶之奇效。

胡志勇是二十世纪的铁血军人,听着李景华的解释,他无法认同这种带着迷信色彩的传说。但他清楚,这颗珠子真的有股力量,他的心智也抵挡不住。

“师傅,你当年只教了我的武功?”胡志勇很奇怪,胡家拳术为何大哥、二哥都不会。

“问你大伯吧。”李景华微笑不语,他没有说出任何真想。

突然出现了一位师傅,而且还是轰动京津的侠盗燕子李三。胡志勇高兴地问起他在京城作案的趣事,李景华神秘的一笑:“你真的认为那些事都是我做的?”

“难道不是你――”胡志勇惊讶:“别人用你的字号作案?”

李景华点点头,把他从皇宫里做了三次大案后,带着金银财宝到南洋的事情说了出来:“我从庄河离开后就去了南洋,好事我没做,坏事更不可能是我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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