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札
“想好写什么内容了吗?”莫斯威尔靠在藤椅上,两只虫晒着恒星希久的淡淡金色光芒,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时间就这么静静流逝,也很好。
最美莫过於,晒着秋日暖阳,身边还陪伴着最爱的人,哦不,是虫。
夏树眯着眼睛,慢慢说道:“我只是有个模糊的想法,具体的情节还得慢慢琢磨……大概讲的是一只因伤痛退役的军雌,独自一虫隐居在山野里。漫漫冬日,积雪覆盖,照道理说这样的地方是不会有虫踏足的。可偏偏这一天,下着鹅毛大雪的晚上,他的房门被敲响了……”
听着他的话,莫斯威尔有点迟疑的开口道:“这是……纯爱小说?听起来像是悬疑之类的。”
夏树闻言楞了楞,随即拍着大腿哈哈大笑起来:“被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是,好像古早悬疑惊悚小说的开头啊,哈哈哈哈……”
莫斯威尔其实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但看着自己的雄虫笑得开心,自己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两个傻子对坐着笑了半天,夏树才说道:“我的设定里这本小说是偏於温馨平淡的,没有什么特别刺激的情节。开头就是隐居的退役军雌半夜听到敲门声,打开门之后,捡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雄虫。这只雄虫呢,是因为一些原因离家出走的,稀里糊涂的走到了这里,又冷又饿,好险没死掉。还好看到一点灯光出现在山野里,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来到了小屋门口。敲响了门之后,就晕倒了。……再然后,就是两只虫的一些日常相处。小雄虫对军雌的感觉是从一开始的警惕,到信任,最后变成了喜欢……当他们度过了一段平静温馨的日子之后,小雄虫的家里虫找上门了,他被带了回去……”
听到这里见夏树不接着往下说了,莫斯威尔有点紧张的问道:“后来呢?他们在一起了吗?小雄虫会不会一去不回了?”
夏树笑吟吟的看着他:“后来的情节,我还没有想好呢!怎么,你被吸引住啦,那说明我的设定还是不错的嘛……”
“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书,据我所知,市面上像是你所说的那样的内容的小说,应该是很少,或者该说是没有。这样的设定我觉得很好,很吸引雌虫和亚雌。”莫斯味道这样说道。
他说的很吸引雌虫和亚雌,也就是指会吸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虫族居民。
夏树还是做过一点市场调查的,知道莫斯威尔说的是事实。虫族是个务实的民族,市面上的书籍基本以专业类和工具类书籍为主,然后就是亚雌最爱的艺术类书籍,比如摄影绘画之类的。小说原本就是小众,纯爱小说更是小众当中的小众。
这样一来,可以说他所要面对的市场,基本是一片空白。这样的话很大可能会有两个既然不同的结果,一个是大受欢迎,一个就是惨淡收场。
可以说在这本书出版之前,他根本无法预料,结果将会是什么。
不过他已经是一位出道多年的作家,底蕴深厚。就算是失败一次也不要紧,他有试错的成本。
更何况,身边这只蠢狗不是说了吗,他会给他兜底的。
虽然并不习惯依靠别虫,但他的话,还是给了他力量和勇气。
时光如同流水一样静默而缓缓的淌过,转眼间,来到这里就已经好几天了。
莫斯威尔说的话是真的,来到这山中小屋之后,夏树的枯竭的灵感再次涌现出来。这几天,他已经列好了大纲,开始动笔写正文了。
他无法再写涩情小说,这次第一次写纯爱,却滔滔不绝,表达欲旺盛至极,令他自己都感到诧异。
或者,这也是因为他深陷於爱恋中的缘故吧!
恋爱这种事,总是诗情画意的,充满激情的,却又是温馨恬淡的。这之间,并不冲突。
他们是相辅相成,互相调剂的。
短短几天,他就已经习惯了这样安静平淡的山中生活,习惯了每一天跟雌虫平静相守的日子。
他喜欢度过这样的时间。
他以前在家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写作,现在在这里,就不喜欢一只虫闷在书房里了。他更喜欢坐在壁炉前,一边感受着暖融融的炭火,一边在虚拟键盘上指指点点。
现在语音输入技术已经很成熟了,甚至脑电波输入技术也在迅猛发展。但他是个守旧的虫,还是喜欢打字。
一边敲出文字来,一边听着模拟键盘发出的叮咚声,感觉十分惬意。
这个时候,莫斯威尔总是在他身边的。他的动作都会尽量放轻,一些细微的声音,并不会打扰到他,反而更添几分温馨的有虫陪伴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好,比自己一只虫待着要好得多。
他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不是讨厌码字的时候身边有人或虫,而是取决於,那只虫(那个人)是谁。
天晴的时候,阳光金灿灿,气味清新的风从窗户外面吹进来,飒飒的响着。
叮叮咚咚,他敲打着键盘,与风一起演奏。
雌虫在外面劈柴,听着那有节奏的声音,就像是为这首乐曲落下鼓点。
偶尔擡眼看出去,满窗翠绿,而天空碧蓝。
再转过头,就能看到雌虫的身影,在屋檐下走来走去,晒衣服,晒食物……这幅景象,让他觉得格外安心。
下雨的时候,他也坐在壁炉前,敲打着键盘,叮叮咚咚。
雨水敲打着屋顶,也是叮叮咚咚,代替风与他一起合奏。
正觉得嘴巴有点渴了,一盏红茶就适时的送到手边,散发着馥郁的暖香。
接过茶杯,顺手揽过雌虫的脖子来亲一口,谢谢他的体贴。
能有你陪在身边,真好。
我由衷的感谢上苍,把你送到我的身边……但我想了想,还是入乡随俗,感谢虫神吧。
夏树看着屏幕,脑子里突然出现这样的想法,於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上苍也好,虫神也罢,或者是什么满天神佛也行。只要有用,你们就是好神仙!
夏树的想法真是十分功利,根本不是什么虔诚信徒。
坐得累了,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舒缓舒缓紧绷的筋骨。
走出小木屋来到外面木头搭建的平台走廊上,他看到莫斯威尔在外面草地上摆放了两个宽宽的晒东西用的……竹编簸箕?上面晒的是一片片切成薄片的土豆片。
看着这幅与虫族社会及其不搭调,但与现在这地方却十分搭调的场景,夏树笑着问道:“你在搞什么啊?我看这东西又是从人族来的?虫族可没有这样的东西。”
“是从人族的购物网站上买的,晒土豆片的方法也是跟人族食谱学的。他们说这样晒干了之后放到热油里面炸,捞出来之后洒上调味料,比一般商场卖的薯片好吃。”莫斯威尔站直了身体,对他解释道。
被他这么一说,夏树不禁开始馋了起来:“什么时候可以吃啊?”
“我已经晒了一天了,今晚应该就可以吃了。”莫斯威尔看着夏树嘴馋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
“馋猫。”他凑过去低声调侃夏树。
夏树脸红了,但很嘴硬:“都是因为你啊,总是做这样好吃的做那样好吃的,以前我不这样的!——都是你把我惯坏了,全都是你的错!”
莫斯威尔圈住他,低低的笑,那声音好听极了:“嗯,我就是要这样惯着你,才能让你离不开我啊!”
“好啊你,原来是打着这样的主意,你真是个狡猾的虫,唔……”
牙尖嘴利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了,因为他的嘴巴被堵住了,正所谓以吻封缄。
晚上,夏树不但吃到了现炸薯片,还吃到了老早就想吃的风干蜜南瓜。
刚炸出来的薯片薄薄的,一片片金黄酥脆。上面洒满了细细碎碎的辣椒面花椒面,然后再洒一点点盐,不需要别的覆杂调料,简单的盐巴辣椒就能激发出土豆最原始的香味。风干蜜南瓜跟他想象的一样好吃,软软糯糯,带着淡淡的茶香,甜丝丝的但是一点都不腻,吃起来就停不下来。
在小木屋的日子过得惬意而又飞快,似乎只是一转眼间,莫斯威尔的假期就结束了,他们也该回去了。
收拾行装的时候,夏树郁郁不乐。
莫斯威尔放开正在收拾的东西,站起来轻轻搂住他,道:“我知道你喜欢这里,下次放假的时候,我们还到这里来度假,好不好?”
夏树道:“你都已经把今年的假期休完了,哪儿还有什么假?”
“呃,等周末?”
“只不过才两天而已,只是开车的时间,就把时间占据完了。”
莫斯威尔无奈的看着他,也不知道怎么劝说他才好了。
夏树突然眼睛一亮,双手一拍说道:“我想到了,不然你自己回去好了,我就留在这里。反正这里水电都有,食物也有,足够我一只虫生活的。等到周末的时候你再来看我,顺便帮我带食物过来,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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