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是香江大嫂[七零]」

第34章 千金归来(3)(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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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千金归来(3)(二更)

这大概是苗正雄一生当中最幸福的一天。

心爱的女人知道他有危险, 居然从地窖里冲了出来。

那一刻他是愤怒的,气马富龙不中用。

但他又是激动的,原来十八年的相守没有白费。

可他不能表现出来, 他还不清楚对面一群人的来意,本能的, 还是想让她走。

哪怕他死,哪怕另一个男人会成为她馀生的唯一, 他也必须让她活着。

那一瞬间, 他是酸涩的,酸得咬紧后槽牙, 只想催促马富龙赶紧滚,赶紧带她逃出去。

可是她不肯走。

她明明那么瘦弱, 病秧子一个,她却不肯妥协。

她甚至想让她自己去死,彻底结束这煎熬的逃难生涯。

有那么一个瞬间, 他怀疑他得到了她的爱。

可是怎么会呢?

每一次肌肤之亲, 她都不想直视他的眼睛, 他需要倾尽全力, 才能压下内心的酸涩。

她一定对那个狗男人念念不忘,所以看到他就恶心。

不过没关系, 狗男人是个窝囊废,一听说二舅哥的追杀就屁滚尿流地躲到国外去了,这种废物,根本配不上梁知韫!

所以, 他比裴道轩强多了, 起码他是个男人,十八年来在外面孤身养家, 没有让任何人再威胁过梁知韫的安全。

他这么努力,怎么能接受她的无视?

他要她看到他,他要她看着他!

看着他与她水乳交融,看着他与她密不可分。

至於什么贞洁,什么情敌,那都无足轻重。

他要的是她这个人,不是什么牌坊,更不是什么鸡零狗碎的计较。

只要她活着,只要能搂着她在怀里睡觉,哪怕馀生的每一个夜晚都提心吊胆,他也愿意。

所以他害怕,害怕她的逃离,既怕她死,也怕她不爱他。

哪怕她的爱不能只给他一个人,他也要争取。

有一点是一点,他就是这么没骨气的一个男人。

可惜十八年了,他感觉不到她的爱。

每次她都一脸嫌弃,明明他像条狗一样匍匐着取悦她,她也冷着脸,一副被亵渎的可怜样。

他受不了。

每每对上这样的眼神,就点燃了他心中的火,他会不受控制地用力,让她在自己怀里颤抖。

弄疼了她,又后悔不已,有时候会扇自己几巴掌,祈求她的原谅。

她有什么原不原谅呢?

反正病病歪歪的,跑也跑不掉。

她与他,只能这么不死不休地纠缠下去,中间还有一个马富龙。

他几乎已经放弃了,她对他爱不爱的随便吧,他爱她就够了。

可是今天,他看到了!

他捕捉到了!

她甚至连他的谎言都心平气和地接受了!

果然还是阿龙说得对,她只是不肯相信也不愿意接受自己被亲哥暗杀。

她是有情的!不是冷血动物!

看,她居然亲口承诺了,会带他一起回去!

这可太好了!

他这辈子值了!

他赶紧收拾,清理一家三口在这里的痕迹,趁着夜色离开。

阿豪开来的是两辆货车。

借口拉货,掩人耳目。

“都是大先生安排的,一切关系都打点好了,走陆路回去。我们几个打头,你们两个跟六小姐坐后面那辆,上面铺了很厚的褥子,应该不会颠到六小姐的。”阿豪已经张罗好了。

苗正雄没有意见。

他跟马富龙一起,像是公主的两个面首,得到了超规格的待遇,一起上了货车。

至於他妈妈,他不在乎。

要问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怨恨和心寒吧。

生在那样的家庭,他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父母!

他们卖了他的哥哥,把他的姐姐妹妹拿去交换资源,尤其是小妹,被某个帮派老大折磨致死的时候,才十四岁。

他去收尸的时候,小妹的肚子鼓鼓的。

里面是她被凌辱被磋磨的罪证——一个八个月的小生命。

他就是在那一天,彻底成了行尸走肉。

没办法,他那时候也才十五岁,能做的有限。

消极抵抗是他唯一的途径。

他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在九龙城寨混日子,每天像个幽灵一样。

直到他在码头上,看到了梁知韫。

一条大红的连衣裙随风飞扬,墨色长发倾泄而下。

像是一条墨色的缎子,与那大红的色彩一起,将他的心牢牢捆住。

他爱上了这个女人。

因为她是个活人。

不是所有会喘气的都叫活人,起码他就不是。

他爱她爱得辗转反侧,茶饭不思。

巨大的身份鸿沟,无法逾越的门楣差距,他只能爱在心里口难开。

只能把她放在心尖上,日日念,夜夜想。

她在他心里,才不是什么六小姐,她是大小姐,唯一的,独一无二的。

后来听说她爱上了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

他的心碎了,酗酒发疯,被人痛揍,丢了工作。

那天的雨很大,他站在码头,很想跳下去。

结果她来了。

她跟着她大哥,过来码头盘货,快走的时候才下的雨。

她大哥想培养她,留她在身边帮忙掌家。

那天的她,穿着一袭白色的真丝连衣裙,连海港的风都痴恋她的美,时不时撩起裙摆,迎风飒飒。

她撑着伞款款而来,见他独自伫立码头,好奇喊了一声:“喂,这么大雨,快回家吧,不然你会发烧的。”

这句话救了他。

所以,他拿他的下半生来为她保驾护航,有什么不可以?

当然,他也没吃亏,起码他得到了她的人。

虽然十八年来,只有不到一半的时间才能亲近她。

可他到底是不亏。

他跟她原本是不该有交集的两个人。

不过是因为她那歹毒的二哥,亲手将这颗耀眼的明珠扼杀。

否则,他给她提鞋都不配。

而现在,她愿意带他回去。

给不了老公的身份没关系,他在乎的从来不是这些虚名。

他小心地扶着她上车,又搭了把手,让马富龙也进来。

三个人,一辆车,阿豪是有眼力见的。

他们确实是一家三口,永远不分开。

安顿好,车子在夜色中缓缓启动。

苗正雄累了,紧绷了十八年的弦,终於可以松一松了。

他就这么躺在梁知韫身侧,环住她的腰,沈沈睡去。

今天也是马富龙最幸福的一天。

天知道他告白被拒绝的那一天他有多绝望。

他灰溜溜地搬了家,把自己扔进暗无天日的廉租房里,醉生梦死。

幸亏他爸妈宠着他,不然他早就流落街头了。

她为了男人对抗全家的消息传来,他就猜到她早晚会出事。

意志消沈的他忽然有了盼头。

他振作起来,出去找工作,却屡屡受挫,最后只能在帮派混日子。

谁想到,无巧不成书,他得到了梁国盛要暗杀她的消息。

他费尽心思,抢下这个任务,才发现有个狗东西挡了他的道。

是苗正雄这个衰仔,非要跟他一起去。

好好好,一起就一起,多个人多个帮手。

没想到,这一多,就多了十八年。

哎,也好,要不然他一个人还真的护不了她的周全。

要问他对这个女人的爱有多少——大概就是,听到苗正雄跟她欢爱的动静时,他宁可去外面院子里拿针扎自己的手臂,也不愿意跟苗正雄反目,不愿意让她难做。

一开始是真的很难受的。

爱情是有排他性的,男人又是占有欲特别强的物种。

直到他尝试出去找工作。

很好,他认输。

他没有苗正雄会混,那就摆正自己的位置,做个贤内助吧。

要不然,三个人喝西北风吗?

想通了之后,他非常安於自己的定位——苗正雄在外面是挺风光,可是没有他陪伴大小姐的时间长啊。

对了,大小姐这个称呼,他还是从阿雄那里抄来的。

难怪阿雄混得好,大小姐当然比六小姐好听多了。

她就是他们的大小姐,独一无二的。

如果她是女人,听到两个男人这么宝贝自己,一定会非常感动的吧?

可以大小姐铁石心肠。

哎,只能劝自己知足。

什么情情爱爱的,口头说得再好,也没有实打实的陪伴和守护珍贵。

他期待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那一天。

而这一天,他等到了。

他躺在大小姐的另外一侧,阿雄搂着大小姐的腰,那他就搂大小姐的腿,往下睡一点就是了。

反正大小姐就一个,就像太阳只有一颗,他和阿雄,永远只会围着她转。

哪怕只能搂她的脚都可以。

做狗的自觉就是这样的。

不挑。

车子摇摇晃晃,梦中人甜甜蜜蜜。

大小姐居然亲口承诺会把他们留在身边,没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了。

后半夜,他有点意动。

醒了。

十八年了,他和阿雄都习惯了跟她保持有规律的伴侣生活。

已经过了十二点,全新的一天,大小姐是他的。

他便迷迷糊糊地往上凑了凑,迷迷糊糊地,扒开了阿雄的手。

很快就把人圈在了自己怀里。

可是阿雄今天有点不对劲,恍惚间,他好像看到阿雄的眼睛猩红一片,似乎在克制着什么。

马富龙瞬间醒了。

秒懂。

大小姐为了阿雄不顾一切冲了出去,阿雄一定又爱她爱惨了吧。

好好好,今晚让给阿雄。

“你来吧。”他很贤惠的,从来不跟阿雄挣抢,养家糊口很辛苦的,还要在外面遮掩他们三个人的关系。

他天天陪着大小姐,时间上来说,他是大房,大房要有大房的格局。

宽容,体谅,大度,温柔,他样样都要具备。

这才对得起他自封的大房身份。

便自觉地起身,坐到了车厢门口,背对着他们。

可是那声音真折磨人啊。

他只能咬着嘴唇,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手心。

漫长的煎熬过后,他终於松了口气。

苗正雄黑着脸看着他:“明天让给你,她累了。”

“ok。”马富龙很好说话,笑着抱紧膝盖,盯着大小姐凌乱又柔弱的模样。

好想……

忍忍吧。

大小姐是需要休息的,他不可以不识大体。

他就这么忍到了第二天清晨。

这次换苗正雄坐门口了。

他小心翼翼地请求他的大小姐:“可以吗?”

“可以。”梁知韫最大的心病没了,气色好了不少。

难得的,主动圈住了他的脖子:“你这么懂事,奖励你一个吻。”

哦,天哪,被宠幸的男人真的受不了。

裴道轩那个脑残,放着这么好的老婆不要,跑了。

他唾弃它的灵魂!

马富龙今天很快乐,大小姐主动了,把他当个牛马,真好。

对,就该这样,大小姐就该活得潇洒自在,热情火辣。

这一天多的隐忍,值了。

就这么,两个男人头一次挤在一个狭小的环境里挑战自己的忍耐极限。

一开始的两天确实有点不习惯,后来就好了。

有什么区别呢?

以前也差不多,不过是一个做,一个躲到院子里或者西边房间。

但也是能听见的嘛。

没有区别。

反正另外一个人永远存在,他们两个好不容易陪着大小姐苦尽甘来,也不忍心对另外一个怎么样。

再说了,大小姐养两个男人怎么了?

那是她的本事!

是他跟阿雄的荣幸!

他很快乐地哼起歌儿来,坐到苗正雄身边:“你说得对,大小姐活过来了!够野!”

苗正雄沈默了,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

不过他很快就可以实践出真知了。

大小姐,好辣!

好爱!

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三个人!

时间一晃,到码头了。

两人帮大小姐换了一身大红色的旗袍,明艳无双,他们自己也换了西装,人模狗样。

等到抵达对岸,他们就会以保镖的身份留在大小姐身边,做她永远的最忠诚的狗。

梁欣欣得知今天妈妈会回来,高兴疯了!

一大早饭都不吃,在码头守着。

楚唯征要陪她见证这一刻,也不补觉了,站在她身边,替她撑着伞。

一直等到中午,终於看到了一艘快艇过来了。

甲板上站着一个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女人,一左一右,守着两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

梁欣欣急不可耐地冲了出去。

“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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