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修罗场里狂飚演技」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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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前头的沈映蓉确实把这个冤大头给记住了,她一介无名之辈,手里的画作居然能与前朝大儒做交换。

简直匪夷所思!

因为这个时代的女性多数都是依附男人而活,女人甭管多有才华,都要懂得藏拙,方才叫体面。

这是时代赋予女性的约束。

去到求签问卜的殿堂,他们运气好,现场没多少人求签。

沈映蓉做了个“请”的手势,随口问了一句,萧煜回答说他来求姻缘。

这倒也在情理之中,对方才十八岁,没成婚,求姻缘没什么不妥。

萧煜也试探问了一嘴,沈映蓉答道:“我替夫君求前程。”

求签是有讲究的,要先给菩萨敬香,并在心中报上求签者姓名年月和求签事由等等,而后磕头以示虔诚。

蒲团前摆放着一只竹筒,沈映蓉跪在蒲团上双手捧起竹筒进行摇签。

她摇了好几次,一支夹着布帛的竹签才从签筒掉落在地。

沈映蓉放下签筒,将那支竹签拾起,去向旁边的解签人解惑。

萧煜也依葫芦画瓢求得一支签,他过去时解签的僧人已经在跟沈映蓉解签了。

解签会收取一枚铜板做香油钱,当然,只有上上签才有资格捐香油钱。

沈映蓉运气不大好,抽到了一支下下签,签文曰:衰木逢春少,孤舟遇大风。

剩下还有两句,都是不中听的。

她是读书人,一听就觉得不吉利。

不出所料,解签的僧人也道出此签的艰难之处,说她所求之事困难重重,时运不济。

还说什么谋望不遂,反正就是一个坎坷不顺。

沈映蓉的心情一时变得沉重,想当初吴阅十六岁就中举,只怕整个大雍朝都找不出几位来。

原以为他会就此腾飞,不曾想接连参加三次会试都名落孙山。

虽说他还年轻,往后有无限可能,但接连三回都不中,若说不伤自尊,肯定是假的。

今日求签问卜,又抽到一支下下签,委实晦气。结合吴阅的过往经历,还真真是时运不济。

她倒不在乎丈夫能否飞黄腾达,毕竟目前的生活状态她是满足的,就是担忧他能否承受得住那份落差带来的压力。

明明年少有为,却在半道夭折,耗费九年心血谋望不遂,换谁都会致郁。

见她神色不快,萧煜好奇问:“怎地?”

沈映蓉回过神儿,苦笑道:“运气不大好,抽到了下下签。”

萧煜挑眉,“我的运气也差,签文说什么燕子衔泥……”

他把竹签递给僧人解惑。

确实不是好签,僧人说他所求之事千般用计,空心徒劳。

一旁的沈映蓉听得迷糊,那小子人模狗样的,家境背景又强势,求姻缘怎么可能徒劳无功?

她心下不禁对解签的僧人产生怀疑,觉得多半是胡说八道。

萧煜却听得认真,不过也没放到心上,毕竟他求的姻缘可是别人家的媳妇儿。

试想,要把别人家养的媳妇偷到自己家,可不得千般用计吗?

至于是不是徒劳无功,还得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和胆量去偷。

引他求了签,沈映蓉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便告辞要回寮房。

萧煜说他也要去寮房那边歇脚,打算下午才回去。

沈映蓉也没说什么,心里头总想着那支下下签,不大痛快。

前往寮房的途中,几人经过一处走廊时,前面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围了不少人观热闹。

妇人大嗓门的叫骂声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魏氏好奇询问周边的香客,一位上了年纪的妇人小声道:“听说是原配主母来寺里抓奸了。”

魏氏听得咋舌,难以置信道:“来寺庙里抓奸,这成何体统?”

妇人回道:“可不,在寺里偷情,那才叫胆大妄为呢。”

沈映蓉没兴致观热闹,想换一条路走,哪晓得前面吵嚷的妇人动起手来,打闹得凶悍。

围观的人群怕殃及池鱼,纷纷往后退。

突如其来的推搡令沈映蓉主仆受到波及,魏氏站不稳脚差点被绊倒。

幸亏萧煜在后头的,他人高马大,犹如一堵铜墙铁壁,沈映蓉朝后歪倒时撞到了他的胸膛上。

萧煜原想扶她,却又觉得男女大防不妥,便伸出手肘稍稍支撑她的背脊。

不过小子到底顽劣,趁着她低头顾脚下时,以迅雷之速把对方发髻上的一枚珠花给偷了。

那珠花原本是一对,款式是最寻常的,随处可见。

萧煜比她高出许多,性子顽劣,且又手贱,摘取珠花的动作格外麻利。

沈映蓉丝毫未察觉到头顶上的异常,只想赶紧离开这里。

几人从人堆里折返,兜了好大的圈子才回到寮房那边。

男女香客分开住宿。

萧煜很识趣,并未继续跟她接触,怕引起沈映蓉戒备,她毕竟是有夫之妇,自注重名声。

双方告辞分头离去,在去往胡氏房间的途中,沈映蓉提醒魏氏切莫提起求签一事,免得胡氏听了不痛快。

魏氏应道:“老奴明白。”

此刻临近正午,快要用斋饭了,胡氏见主仆进屋,同她们八卦道:“方才这边出了一场闹剧,惠娘可瞧见了?”

沈映蓉坐到蒲团上,好奇问:“什么闹剧?”

胡氏:“抓奸的。”顿了顿,“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竟然跑到寺里来偷情,着实丢人现眼。”

沈映蓉道:“方才我们过来时,走廊那边打闹得凶悍,围观的人实在太多,兜了不少圈子才回来的。”

妇人都爱八卦,胡氏说起刚才在寮房抓奸的情形,滔滔不绝。

沈映蓉有些饿了,差人去取斋饭。

寺里的僧人会专门送过来供香客取用,只有三菜一汤,分别是如意香干、什锦素盘、拌木耳和一道黄豆芽汤。

主食则是粗粮馒头。

斋饭倒也不贵,两文钱一份,不过味道也平平无奇。

沈映蓉食量小,只用了一个粗粮馒头,半碗豆芽汤,和一份什锦素盘便打发了。

胡氏嫌弃这里的斋饭跟枫霞山比起来差远了,沈映蓉也赞同。

婆媳俩不甚满意地用完这餐,用温水漱口。

现在外面艳阳高照,香客也走得差不多了,她们要迟些时候才回去,便在寮房午休养神。

沈映蓉去隔壁歇着,魏氏伺候她躺下时,才发现发髻上的珠花少了一朵。

当时沈映蓉也没在意,摸了摸发髻道:“应在哪里掉了。”

魏氏:“还好那朵珠花寻常,若是贵重,只怕娘子得心疼。”

沈映蓉:“掉了便掉了。”

服侍她躺下后,魏氏便关门出去了,沈映蓉安稳地午休了一觉。

而另一边的萧煜则坐在矮榻上观手里的珠花。

那珠花很小一朵,花瓣是丝织物,中间一颗成色普通的玉珠,镶嵌在银丝花蕊里,做工并不精细。

他垂首睇它,拇指与食指轻轻转动,脸上不知是什么表情。

回想解签的僧人说千般用计,徒劳无功,他嗤之以鼻。

轻轻嗅了嗅珠花,仿佛还残留着那女郎的发香。

他心满意足把它藏进扇袋里,随后躺到榻上,双手枕到脑后,满脑子都是那女郎的窈窕身影。

现在香客们都在午休,外头清净安宁,一片祥和之气。

这等清修之地,萧煜却满脑子都是胆大妄为的旖旎妄想。

想别人家的媳妇儿,是会遭天打雷劈的。

他有点道德,却不多。

只觉那女郎逗起来真有意思,原以为她会懊恼画作被私自转卖,不曾想她居然心疼他吃大亏损失了京中的一间铺子。

务实得可爱。

萧煜唇角微勾,愈发觉得那女郎合他的脾性,不仅外貌合眼缘,性子也有意思。

就是有点遗憾,她是别人家的妻子。

他惦记的是他人之妻。

萧煜闭上眼,沉浸在自己的荒唐思绪里,迷迷糊糊睡熟了。

待到下午申时,沈映蓉她们才离开岩山寺,下去的时候婆媳俩花了四文钱坐肩舆。

平时沈映蓉没怎么走动,脚力不大好,今日在寺里转了一圈,也觉腿酸。

待她们下山离去后,萧煜才慢悠悠回城,他故意与她们错开,省得沈映蓉起疑。

那女郎学识上佳,自是聪明,倘若被她发现自己的小心思,多半会避着他。

天气炎热,萧煜坐在马车里,觉得周身都是累赘。

他尚武,平日多数都喜欢穿窄袖,今儿跟孔雀似的穿了一身大袖,故意在她跟前装风流,现下只觉得热。

他把碍事的衣袖撩起,露出半截胳膊,不停地摇折扇。

马儿奔跑虽然有风,吹到身上却是热乎乎的,让他毛躁。

下回再也不这么装了,因为真的好热。

岩山寺的这趟体验对于沈映蓉来说并不太好,一来上山要爬石梯,对上了年纪的香客并不友好。

二来则是寺里的斋饭不好吃,她又抽到了下下签,哪怕寺里的景致有可取之处,总的来说还是不太理想。

晚上她瘫在竹榻上动都不想动,白日走了不少路,腿酸。

入睡前吴阅穿着寝衣坐到榻上给她捏腿。

沈映蓉披散着发,说道:“今日阿娘定被累得够呛,一百零八梯呢,她硬是爬了上去。”

吴阅失笑,“一把年纪了还逞强。”又道,“惠娘怎么不劝劝她?”

沈映蓉:“阿娘说拜菩萨得有诚意,今日拜过之后,她想来是安心的了。”

吴阅挑眉问道:“你们婆媳出行了一趟,可觉寺里景致如何?”

沈映蓉发牢骚,“斋饭难吃,石梯又多,到处都是爬坡上坎的,累得够呛。

“我去后山观石刻,阿娘早早就去寮房歇着了,说腿软走不动。

“虽说寺里的石刻甚好,但在半山腰上,地势又陡,参拜极不方便。

“我真想不明白,那里的香火却旺得不像话,我们去观音殿,还得排队拜呢。”

她叨叨絮絮同他说起岩山寺的情形,提起抓奸的闹剧,还有碰到萧煜,一句话带过。

在寺里碰到萧煜,吴阅倒不意外,那小子从京城过来,去周边游玩也在情理之中。

夫妻坐着唠了许久。

吴阅是一点都不着急孩子的事,因为目前他一门心思放到科举上。

那几乎成为了他的心病。

接连九年,三次会试都不中,曾经那么意气风发的一个人,日渐被现实磨平了棱角。

就拿沈父来说,耗费了大半生,也不过谋了个秀才,便再无建树。

可是他吴阅不一样,曾是年少有为的代名词。

以前但凡家中有学子的,皆会拿他做榜样,而今却寥寥无几。

沈映蓉不敢提,知道他心思敏感,怕引起他不痛快。

翌日服侍吴阅上值后,沈映蓉睡了个懒觉,昨儿爬坡上坎,现下小腿酸痛,青禾给她捏腿缓解不适。

沈映蓉道:“以后再也不去岩山寺了。”

青禾打趣道:“魏妈妈也说她腿软。”顿了顿,“方才我听说老夫人连蹲茅房都不便,腿抖得不行。”

沈映蓉失笑,听到她这般说,该过去看看才好。

起床洗漱后,坐到妆台前,看到那朵丢了另一半的珠花,沈映蓉随手把它丢进妆匣里。

平时在家中她不喜戴配饰,嫌碍事,换上一袭素雅襦裙,发髻上反插一把玉梳栉,由青禾搀着去胡氏的院子。

胡氏瘫在榻上,婢女翠红正在给她捏腿。

沈映蓉见状,问道:“阿娘今日可好些?”

胡氏连连摆手,“下回我再也不去了。”

沈映蓉掩嘴道:“如此看来,寺门口的轿夫倒是很有必要。”

胡氏服了软,“岩山寺专治嘴硬,谁去谁知道。”

此话一出,屋里的几人皆笑了起来。

沈映蓉主动坐到榻沿,给她捏腿松泛松泛,婆媳唠起了家常。

胡氏八卦起周娘子家中的喜事,原是儿媳妇刘月娥有身孕了,才不到两月。

沈映蓉愣了愣,道:“那倒要恭喜她了。”

胡氏摆手,“程家的儿媳妇可不好当,程渊通房妾室养了六七位,刘氏又是个性子软的,头三月坐胎不稳,能不能顺利生产,还说不定。”

沈映蓉道:“周姨母是向着刘妹妹的,想来会仔细照应。”

胡氏语重心长,“两口子的事,婆母怎么插得了手?

“程渊那混账东西,家里头弄得乌烟瘴气,刘氏气性又大,怀着身孕,遇到这样的夫郎,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沈映蓉沉默不语。

胡氏轻轻拍了拍她的手,以过来人的身份道:“夫妻之间若要长久,总归得费心思去经营。

“甭管男女,一个巴掌它是拍不响的,若想和和美美,双方都得有回应,才能夫妻一体,荣辱与共。”

沈映蓉抬头看她,“那阿娘觉得,我与吴郎,可经营得好?”

胡氏点头道:“你们都是明事理的人,甚好。

“不过有些事情是需要机缘的,孩子是天赐的机缘,求也没用,唯有放宽心,时候到了它自然就来了。”

沈映蓉娇嗔道:“那阿娘还让我去岩山寺拜观音求子。”

胡氏:“这其实是亲家的意思,走这趟,无非是让他们宽心,省得为你们两口子操心。”

沈映蓉抿嘴笑,试探问:“阿娘真不着急?”

胡氏:“不着急,你二人又没有毛病,该来的自然会来。”

她的那份豁达与从容甚得沈映蓉钦佩,那是年长者从生活中领悟到的智慧。

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该有的它总会有,不该有的强求也没用。

这是胡氏年近半百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

不过对于年轻人来说,才不信什么定数,特别是才只有十八岁正处于叛逆期的年轻人。

萧煜打小就不是个本分的,要不然也不会在京中出了名的人厌狗嫌。

那家伙有个绰号叫小霸王。

当年吴阅十六岁中举一战成名,他十六岁也是一战成名,不过是打人。

打的是威远侯府的江三郎。

原是在赛马场上萧家子弟被江三郎一行人围攻挑衅打压,致使老五萧焯从马背上摔下骨折。

萧煜找江三郎理论,两个混子吵嚷起来。

萧煜一怒之下当众挥拳,硬是靠着牛劲儿一拳打翻了江三郎的马。

江三郎被摔得嗷嗷叫。

萧煜一把揪住他用蛮力将其捆绑,全然无视看台上达官贵人们的劝阻,用绳索拖拽江三郎围着马场跑,致使江三郎后背擦烂没有一块好肉,且全身上下多处骨折受伤,震惊全场。

从此萧煜一战成名,被冠以小霸王的恶号。

京中权贵但凡提起他,无不大骂他不知天高地厚,加之玩世不恭,桀骜不驯,可谓人厌狗嫌。

有道是天高皇帝远,小霸王最惧怕的萧老夫人鞭长莫及,若还安分守己,那就不叫纨绔子弟了。

这不,为了接触到沈映蓉,萧煜绞尽脑汁,吩咐方安发放请帖,宴请当地有身份的乡绅到祖宅聚宴,感谢他们的款待。

方安一脸懵,不明白他为何这般有兴致聚众宴饮。

萧煜站在窗前,背着手道:“我回祖宅的这些日,得当地乡绅款待,自要备宴感激。”

方安困惑问:“主子准备宴请哪些人?”

萧煜:“萧家子弟和县里有功名在身的,有脸面的那些便罢。”

方安不再多问,只满腹狐疑出去了。

在院子里见到甄氏,方安说起宴请一事。

甄氏未作多想,应道:“这是好事,只要四郎愿意多走动,我就放心许多。”

方安:“真是奇了,以前四郎最厌烦与乡绅应酬交际,如今却转了性子。”

甄氏:“你管这么多作甚,只要四郎别像先前那般躲在屋里郁郁,我就心满意足。”

说完这话,她又东张西望,小声道:“昨日夫人偷偷来信,问起四郎的情形,他生龙活虎的,我也好交差。”

方安不再多言。

虽然他心中困惑,但不管怎么说,现在的情形确实比刚来宜州要好得多。

而屋里的萧煜则满脑子盘算,他打算把库房里的藏品展给前来宴饮的人们观览,肯定能吸引沈映蓉。

那时他并未意识到,于他而言,沈映蓉就是墙院里的一株红杏,他则是游客。

那红杏被墙院护得极好,现世安稳。

偏生被他这个游客惦记上了,似乎远远观览还不够。

他当然知道,那株红杏洁身自爱,是不会出墙的,他只能偷偷趴墙头观望。

到目前为止,他仅仅只是心生爱慕偷偷窥探。

大雍朝可没有不准看别人家媳妇的律令。

萧煜如此解释自己的行为,为所有动机找借口,以此来掩盖心中不可见人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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