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丰神俊朗的男子,披着妖冶的大红锦袍,斜躺在一条细得没有两根指头粗的枝条上,仿佛是一只优雅的红鹰,竟让人感觉不到一点重力。
头束一顶紫金冠,冠上镶了七颗宝石,仔细辨,是七种颜色,红橙黄绿蓝靛紫,是将世间的颜色全包了,唯独缺了黑白。可见,这男子是十分讨厌黑白这两种极端的颜色,全身衣服饰物无一剔除掉了这两颜色。
周身的火红,衬得他白皙的皮肤艳红红的,好像盛开的海棠花。
狭长的像是刀削一般扬上去的眉,刚性的,眸子出奇的美艳潋滟,柔性的。刚柔并济,亦男亦女。最美的那抹薄红的唇,火辣辣的,唇形完美,妖艳妖孽,略勾的唇角,却无疑带了丝残酷,刮着黑幽里吹来的一股寒风。
只见这红衣妖孽男,轻轻地把一只苍白到类似透明的手,捂在胸口上,吁出一口气,好长的一口气:呼~
是好险好险。
刚那女子的眼神,扫过来时,像是从黑暗里头一把将他揪了出来,要扒光他衣服里里外外瞧个明白,穿到他骨子里的犀利。
吓死他了!
不是他自夸,能从黑暗里抓他出来的人,世上没有一个。他是这世上唯一真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的人,人家为此封了一个封号叫做白泽阁主。不是人的名字,但是极具威慑力,他喜欢,这样没有人敢随便来打扰他。
不过在今日之后,他这个白泽阁主的封号道不定要拱手让人了。因为刚那女子,是差点把他的踪迹揪出来了,而且,在万爷与云尘景两个人面前上演了一场他从没见过的戏法,让他看入了迷,把自己本来的计划和目的全忘了。
为此,他身边的小书童都十分不高兴:“阁主,为何取消行动?大好的机会,不继续跟踪下去吗?”
万爷,那个天下万人迷的男子,去了哪里,每天每时每刻干了些什么,都有人拿天价的赏金向他专门买万爷的八卦。高价买卖谁不做。但他白泽阁主并不缺钱。跟踪万爷只是觉得万爷身边肯定有趣的事儿发生。没想,真是被他逮到了。
活到现在,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可以让他血脉喷张,勾起他前所未有的好奇心。
“小鸽子,你是笨啦你!”令狐京旭伸出的洁白玉指,在身后容貌清隽貌美的小书童额头上敲打了下,“万爷能和她比吗?”
怎不能比了?
小鸽子马上说出自己刚打听到的情报:“说她是被花家放逐到乡下的废物。”
花家,这个大名,在这个国家,白昌国,无人不知晓,白昌国三大名门望族之一。
“废物?!”因此听到这两个与花家名声截然相反的字,令狐京旭一骨碌坐正了身子,妖艳的眸瞳涟漪流光,发出强烈的信号。
小鸽子被他从来没有过的眼神吓了跳。
说是好奇心能毒死猫,但这世上的人说了,若能勾起白泽阁主好奇心的人,绝对不是凡人,可以栽入史册名垂千古,或遗臭万年,反正,不是凡人。
可一个废物,怎么能不是凡人了呢?
“你给我说清楚了。”一手毫不留情地往小书童手腕上抓紧了,不给他跑,令狐京旭用像要吃人的眼神逼到小书童鼻子前。
小书童鼻尖上爬满了密密麻麻惊颤的汗滴儿:“阁主,是花家的废物没错。你可能忘了,但当年你应该有听人说过的。花家与皇室订有婚约。结果太子爷听说了与其定亲的那位大小姐是个废物,单方面撕毁了婚约。这位未嫁先被夫家休了的女子想不开,不知跑到了哪里,回来时,清白的身子已被人玷污。她父母火冒三丈,将她和她孩子一块放逐到了乡下。这位名声俱毁的大小姐,就是刚你看到的那位。”
须臾,“哦。”令狐京旭好像是记起了很久之前有这样一个故事,但那时候这个故事并没有引起他多少注意,可能当时这位大小姐,真是一点都不吸引人的。
现在,他可能要后悔了,当初怎么不把这个故事跟踪下去。
这位花家废物大小姐,绝对不是个废物啊,据他今天亲眼见到的,除非他和万爷、云尘景都瞎了眼睛,还有那个被她阉了的县太子爷白被阉了。
撩起红袍,令狐京旭轻轻松松跳下了树,摆着两个宽大的袖袍,背交手,逍遥自在地迈着步子。
小书童立马尾随他身后,见他往村里的方向,又吓了跳:“阁主,你真不打算继续跟踪万爷了?”
“当然。万爷怎能比得上她?”
“可是,阁主,一个废物,一个弃妇,你认为她比得上万爷哪儿了?搞到她的消息,又不能卖给人。没人愿意出高价钱买她的新闻的。”小书童更不理解的是,“阁主,你连天下第一美人都看不上眼,怎么,会对一个半张脸都被烧成坑的女子起了心思?”
他家阁主看多了俊男美女,养成了极为挑剔的目光。难道,正因为美女看的太多,麻木了,阁主在这方面的喜好变成了变态?
小书童越想,越全身起一遍鸡皮疙瘩。
丑吗?
确实有些让人恶心反胃的容貌。可云尘景不是喊着要她劫自己的色吗?闹得他心里一块痒痒了。
那么丑的容貌,却只是出奇的,令人益发想知道,一张倾世美颜之所以变成倾世最丑的缘故。
这底下,究竟藏了什么故事和秘密。
快好奇死他了!
火红妖冶的须眉扬到了刀削的眉梢上,很不屑的,鄙视的冲着小书童这话:“要不,我们来打个赌。到时候,恐怕她一条消息,我会在万爷的价上加十倍的卖。”
小书童哪跟和他赌。不,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敢和令狐京旭打赌的。令狐京旭之所以能成为逢赌必胜的赌王,是由于这世上没有白泽阁主不知道的事。
小书童不禁挠了挠眉头:这个花家废物大小姐,难道真有什么不平凡的来路?
花夕颜,走到了自家小院门前。
残缺不全的院墙,墙角墙头长满了青苔,家门的两块门板,一推,沉重的嘎吱声,只要稍微不小心,马上碎成四分五裂。
在这样一个,谁也没有注意的,被人遗弃的,破烂不堪的世间角落里,她和儿子,还有一头猪,一齐住了快六年了。
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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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开的最冷的一篇…。真是人都不知道上哪里去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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