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农圣」

第213章 双华岭突变(大汉镇远候万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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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照亮了营寨,更是让某些心怀不轨的人暴露了踪迹。

“你等何人?”

张轲的爆喝声足以惊动营寨周边百米,尚未休息的护卫队员瞬间朝这里聚拢过来。

“我等是王氏家兵,晚间起夜,走失了方向而已。”

起夜?那么多人一起起夜,还拿着兵器?骗鬼呢!

张轲正准备猜穿那些影影绰绰涌向孙享福营寨的人,却是被孙享福拉住了,向他们喊道,“既然是王氏家兵,那就是自己人,不过你们走错方向了,那边是王旭公子的营寨。”

孙享福朝已经亮起灯光的王旭的营帐指去道。

闻言,张轲懂了他的意思,孙享福这是再给团结营的士兵争取穿甲列阵的时间,故意指出王旭的营寨,自然是祸水东引,王家的家兵杀王家的嫡公子,这场戏无论怎么上演,都是很好看的,虽然他知道王旭身边高手众多,不是那么好杀的。

“何事?”

王旭的营帐离孙享福的营帐并不是很远,孙享福这边的火把已经被点了起来,披着外衣出来的他却是能一眼看清这边的情况,见许多穿着王氏家兵服饰的人围向了那边,便出声道。

王旭身边的人见是自家的家兵聚集,便忙上前来查看情况,回报王旭。

“薛寨首,突厥人还没到,咱们怎么办?”

家兵队伍中,两个首领一般的人物隐藏在暗处商议道。

“现在这情况,咱们只能提前发动了,王旭可不是那么好骗的。”眼见王旭的近卫朝这边走了过来,那位薛寨首阴沉着脸道。

“如此,我便让人准备暗箭,麟公子交待过,这孙正明和旭公子,必须杀死。”那人瞄了瞄王旭和孙享福的方向道。

“嗯,杀了那个前来盘问的人,你我分作两路,冲杀过去,按照约定,突利的人马应该马上就会到了。”

薛寨首一边说着,手中的朴刀便已经拔出鞘来,其属下见状,也纷纷跟着拔刀。

“情况不对,护卫队,列阵防御。”

张轲被火把反射过来的刀光晃到了眼睛,立马大声喊道。

孙享福闻言,便本能的退回到了营帐之中,左右寻找起了武器。

自从洛阳杀倭事件后,一遇到紧张的时刻,他手上不抓点武器什么的,就感觉不牢靠,索性,好多护卫的装备都堆在他的营帐中,找了两把装好箭匣的连弩挂在腰上,另外还拿了一块圆盾和一柄乌兹钢刀在手,他才敢出去看情况。

此时,外面随着张轲的大喊之后,王旭派来查问情况的近卫立即察觉到了不对,飞快的拔出自己的佩刀大喊道,“你等乃是王氏家兵,旭公子当面,你们是要造反么?”

正在此时,山岭的道路上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薛寨首闻声大喜,喊道,“突利的骑兵来了,兄弟们,别管它,杀过去,斩了王旭和孙正明的首,麟公子有重赏。”

“杀······”

爆喊之声从薛寨首带领的人马中响起,知道了情况的王旭顿时怒火中烧,他亲手训练出来的王氏家兵居然敢背叛他,这叫他如何忍得。

“来啊!伺候本公子披甲。”

在几千上万人的战场上,你要是敢光着身子肉搏,无论你武艺多高强,也活不了多久,所以,披甲很重要,索性那个被王旭派过去查问情况的近卫是个不怕死的主,见到一群人向王旭这边冲了过来,他竟然独自提刀迎了上去,迎面一刀就砍掉了一个家兵的脑袋。

不过,很快他就遭遇到了众多人的围攻,一边挥刀劈砍别人的同时,他自己身上也被四面八方劈砍过来的刀子劈中,不一会,甲胄崩散,这个近卫便被乱刀分了尸。

光凭他一个人,不过是给王旭争取了一分钟左右的时间,不过负责护卫王旭的近卫有不少,当他们一齐拔刀向那些叛兵冲上来之后,片刻之间,就再难有人靠近王旭的营寨了。

孙享福这边,冲过来的人也不少,不过他的护卫从来就只以保障他的安全为唯一工作,所以,没有和团结营的士兵一起参加修建防御工事,现在一个个都全身披甲,精神饱满,在竖盾列阵之后,爆发出来的气势,与王旭那边的近卫截然不同。

“用连弩射住阵脚,给团结营争取更多的穿甲列阵的时间。”张轲将身躯挡在了孙享福的前面,向护卫们下令道。

现在,王氏的家兵种究竟有多少人叛乱还搞不清楚,而远处的突利骑兵越来越近,如果团结营的步兵不能披甲结阵,那么骑兵冲过来之后,他们就是被屠杀的下场。

收到了张轲的指令,护卫队的人很有节奏的扣动了手上连弩的扳机,他们对自己身上的甲胄有很强的信心,所以,即便那些冲过来的人倍数于他们,且近在咫尺,他们也没有显得慌乱,只是对进入十几步范围以内的人进行点射。

“刷。”

王旭的帐篷门帘被一杆大戟划烂,一身铁锁鱼鳞甲,血红披风的王旭从里面冲了出来,几个伺候他披甲的近卫同样换了长兵器从后面跟上。

尖锐的哨声从王旭的嘴中响起,一匹身高九尺,通体火红的大马闻声而动,四蹄翻飞,朝他所在的位置奔来,那帅气的骚包劲,如果是被李靖这样的军事大家看到了,一定会说,‘你这样的人,在战场上一般都活不长。’

果然,他才刚刚翻身上战马,便听“绷”的一声,是硬弓重箭离弦的声音。

重箭的目标正是王旭,之所以先射他,或许是因为叛军的神箭手根本在战场是找不到孙享福的身影吧!

“咻!”

利箭朝王旭快速飞来,他不但不避,反而发出一声冷笑,下一刻,那精铁打造的箭枝,竟是被他抓在了手中。

“哼,在本公子面前玩箭,你们都还嫩了点。”

有多拉风的装扮,就得有多拉风的实力,就像三国时期的战神吕布一样,人家有驾驭那一身帅气的实力。

这一点孙享福是羡慕不来的,在他看来,能用弩箭远距离杀敌,就绝不靠近了用刀劈砍,这是后世看惯了枪战片的人的思想,所以,他在护卫的重重守卫下,把乌兹钢刀的刀柄握的满是汗水了,也没有向前迈动一步。

王旭几乎没有任何停顿的就将这支铁箭射回到了那些向他发出暗箭的弓箭手,一声惨叫便是他取得的战果。

“全体都有,列方阵对敌。”

由于朔州是草原边塞,团结营要面临的也是草原骑兵,所以,朔州团结营的步兵全部是长枪手兵种,另外,为了防止被机动力超强的游骑兵抛射,他们还配了厚实的大盾。

此时,看到郭破属下的五百团结营步兵已经穿好棉甲,列好战阵,孙享福总算放心了不少,有这些大盾和一丈三的精铁长枪在,突利骑兵要赶冲上千,首先就得被扎死一大片,而突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被扎死的自然是王氏的叛兵了。

“齐步向前。”

“后列注意空出前列收枪位置,听口令迈步。”

郭破是老军伍,他下达的军令十分准确,只要士兵们按照他的命令来,散乱的向他们冲过来的王氏叛兵,就是一面倒的被屠杀的命。

“夹紧枪身,刺。”

随着郭破的第一个攻击命下达,前排两列的两百柄寒光闪闪的精铁枪便朝冲上来的人群刺了出去。

“噗,噗,噗······”

利刃入肉的声音响起,听的不远处的孙享福浑身都打了个寒颤。

“收。”

“噗,噗,噗······”

这次是那些叛军尸体整齐倒地的声音。

团结营的步兵训练了大半年,只学了三招,齐步,突刺,收枪。

他们每天吃的是大米饭,甚至隔三差五有肉菜,早晚一个时辰,只练这三招,臂力和身体惯性早就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手中的利枪刺穿一个人的身体,从身体的另一端露出来,甚至都不会变幻角度,这样列阵杀起人来,当真的干净利落。

当然,这在郭破的眼里看来,还不算强军,大唐真正强的是陌刀阵,那种几百重甲大力士阵齐列阵挥舞大刀的场面,看的才叫吓人,对阵骑兵的时候,往往能让骑兵人马俱碎,他们通常也是只练习列阵和劈砍动作,所有人的劈砍和脚步移动节奏都要保持一致,不然,就有可能被自己阵营的人劈死,可不是像某些小说的说的,只有后世的军人才知道阵齐列阵,动作一致的重要性。

“齐步向前。”

“刺。”

“收”

在孙享福这边一面倒的杀敌的时候,王旭那边也稳住了阵脚,这时,他这身显眼的装扮的好处便体现出来了,很多被喧闹声吵醒的王氏家兵开始向他靠拢,当然,更多的人被早有准备的叛军砍杀了,不过总算被他聚拢了一拨人,能够与叛军对抗了。

夜色下,场面无比的混乱,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急,孙享福这边却是处于混战之中,白天修建的那些防御工事如果没有人去防守,那么跟白挖了没什么两样,在两万突厥骑兵面前,他们这点人可有点不够看。

“大人,突厥人快到了,咱们是不是抢马撤离?”

有了团结营的加入,护卫队这边压力骤减,这时,张轲才有时间跟孙享福请示道。

孙享福闻言却是摇摇头道,“不行,马匹的数量不够咱们所有人用,如果被突利连夜攻到应县那边,数万户百姓就得遭殃,咱们辛辛苦苦经营出来的朔州就会毁于一旦,必须要想办法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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