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嚎镇有几万人口,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来往商队和赏金猎人极多,也正因如此,在镇上有不少酒馆。
而镇上最大也是最热闹的酒馆,莫过于森特酒馆,作为月嚎镇最大的酒馆,他们的月狼酒在荒野一绝。
每当血月之夜来临的时候,他家的生意多得更是忙都忙不过来,几乎所有来镇上的赏金猎人,都会到他家来喝上几杯,作为战斗之前的狂欢。
而这一天,酒馆老板丹尼尔依旧如此,早早的就开门营业,甚至把库存的好酒全搬出来。
午后,酒馆内的伙计忙个不停,正在柜台和客人闲聊的丹尼尔,看到从门口进来一个熟人,不由招呼着说,同时感到惊讶。
“哟,里德,你这是在搞什么,这么多货,怎么不找个大皮货箱装着,怎么?路上搞丢了?”
“害,别提了。”
被称作里德的年轻人大概二十五左右,他无奈摇摇头,双手抱着一堆散货。
“我倒是想,可箱子被打漏了,没办法了,老板让我们搬出来。”
“来小镇的途中,出了点意外,我们人没事,可谁知道货箱被打烂好几个,真是倒霉。”
看着年轻人抱着快要高过脑袋的一堆货,丹尼尔有些忍俊不禁,不过毕竟对方正在气头上,老板忍住没笑出声。
“行了行了,人没事就是最好的,你赶紧带着人进入好好休息,喝上两杯,我给你们免费,就当感谢你们来这里做生意。”
“嘿,什么照顾不照顾的,不过你这话我爱听,走了走了。”
“那就谢谢老板了,先给我来两杯月狼酒,大杯的!”
丹尼尔看着里德进入找到自己的商队老板坐下,不禁有些感慨。
都不容易啊。
每次一到血月之夜,在他们月嚎镇周边的很多商贩商队就会聚集到镇上,与其说这个时候是来做生意,不如说是来避难的。
月嚎镇最出名的就是每次血月之夜会有狼人出现,危害镇上的人,但是与周边那些平时就会被强盗、马匪抢劫的地方不同,至少这里血月之夜只有狼人,不会出现其他更恐怖的未知生物。
月嚎镇位于的大荒漠,至今仍然不是人类能够完全探索的区域,危机四伏。
所以,每五年一次的血月之夜前夕,那些可恶的盗贼就会开始行动,伏击镇子外面那些前来避难的人。
杀人夺宝。
里德他们算是比较幸运的了。
想到这些,已至中年的丹尼尔感慨万千,却没注意到,就在酒馆外面,门旁边的招牌底下,有个人从很久之前就一直盯着自己。
而伴随着丹尼尔和里德交谈过后,站在招牌底下的人也动了起来,走进酒馆。
“老板,给我来杯大杯的月狼酒,然后再弄点吃的上来。”
丹尼尔从感慨中回神,一边回答一边看向来人。
“哦,好,客人你……”
哎?
来的是一名年轻人,穿着破破烂烂,衣服上沾满尘土,还有不少破损,甚至看样子像是才摔了一跤。
不过这人右边腰间别着一把左轮手枪。
一名落魄的枪手?
每次血月之夜,镇长请人来镇子帮忙时,总是请很多人,所以倒是经常看到一些落魄的枪手到镇上谋生。
“没问题,班迪斯,快去拿份吃的过来。我们酒馆今天特价供应全部酒水食物,通通都只要五折。客人你点的这些总共二十银板。”丹尼尔飞快的心算出价格。
然而年轻人走到结账台前,突然拿出两卷东西。
“这是什么?”丹尼尔感觉对方拿出来的不是钱,他不由伸出头一看,面露惊愕。
两卷子弹。
年轻人在台面上放了两卷子弹?!
有些懵逼的看向年轻人,只见对方咧了咧嘴,表情肉痛的说:“我没有钱,全身上下能拿得出手的就剩子弹了,而且也不多。”
丹尼尔惊讶:“你这……你要拿子弹结账?”
年轻人回答:“老板,别这么惊讶,进入小镇的时候,我运气实在太差了,被一个小偷悄悄扒了钱兜,我连什么时候被偷走的都不知道。”
说着,面前的年轻人指向上身侧面的衣兜处,的确,那里有一道很明显的划痕。
“割包贼!?进入小镇后?”丹尼尔不确定的又问。
“是,就是进入小镇后。”年轻人肯定的回答。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丹尼尔否定,随即有些生气的看着后者,说:“年轻人,你可不能随意污蔑别人,我们月嚎镇热情好客是出了名的,哪里会有什么割包贼。”
年轻人,也就是和柳子云等人分开,最后独自一人来到镇上最大酒馆的唐九悯。
唐九悯闻言,满不在乎的耸耸肩膀,说:“无所谓了,反正现在都到了血月之夜了,就拿这十二颗子弹结账吧。”
“不是,我说你这个人怎么有点奇怪啊,你不是说你的钱包被偷了吗?那为什么子弹和左轮手枪都还好好的在你自个儿手里?”丹尼尔对此感到十二分奇怪。
“哼。”唐九悯笑了一声,回答:“老板,我是名枪手,子弹和枪支就是我最信赖的同伴,甚至等同于我的性命,你觉得我丢什么还能把枪支弹药丢了,你是在怀疑我作为一名枪手的职业本领吗?”
说着,唐九悯将两卷十二颗子弹往前微微一推,说:“反正我是接了狼人任务的赏金猎人,干脆就用子弹作为抵押,万一拿了赏金,回来把钱还你,你看到底行不行?”
原来是一名赏金猎人。
丹尼尔摊手说:“那你的运气真不太好,就按照你的意思,先拿子弹结账,祝你能够在血月之夜活下来吧。”
这时,店员端着酒和吃食过来了。
“班迪斯,拿些都是这位赏金猎人点的,端给他。”
丹尼尔一边指挥店员,一边把子弹收起来,这个年轻人,八成是没机会来还自己钱了。
每次血月之夜,损失的赏金猎人可都不在少数。
“谢了。”
唐九悯端着东西,然后漫无目的的到处看看,四周都是满的。
他走着走着,开始有意无意往里德等人所在的桌子靠近。
唐九悯走到里德他们商队老板旁边,看了一眼对方,客气的说:“嘿,朋友,周围座位几乎都满了,我看你们这一桌还有空位,能不能让我加一个位置?”
其实唐九悯走过来的时候看到其他桌也有空位,但是他最后到了这一桌。
“枪手?看你这落魄的样子!坐吧,没问题。”商队老板抬起头,看到唐九悯后,热情的拍了一下旁边的位置,示意唐九悯坐下。
整个酒馆里面,人太多了,喝完酒的离开,离开的还没有出去,又来新的客人。
反正酒馆里面很多人都是用这种方式蹭位置的,很正常。
商队老板热情招呼,他们刚刚正在闲聊,这会儿稍微因为陌生人加桌而被打断了一下。
其他人自顾自吃着东西。
唐九悯不着痕迹看了一圈,跟商队老板道过谢坐下。
他一坐下,就开始大口大口吃饭,狼吞虎咽,甚至时不时噎住,然后端起酒杯,咕咚咕咚喝下去。
月狼酒就是酒馆特制的一款啤酒。
咀嚼声和喝酒咕咚声不停。
唐九悯的这副饿死鬼投胎的表现,令本来因为唐九悯加桌而稍微安静下来的商队成员目瞪口呆。
商队老板是个头发有些花白的老先生,一辈子见惯了大风大浪,看到唐九悯这种吃相没有嫌弃,倒是有些惊讶,看着对方,忍不住好笑的问:“朋友,几天没吃饭了?”
“呼……”
听到商队老板问话,唐九悯先是努力的把嘴里正在吃着的东西全部咽下去,然后又狠狠的喝口酒,这才长长松口气。
他回答:“别提了,两三天没吃过一顿饭了。本来想着来镇上杀狼人赚笔赏金,但是没想到狼人没遇到,在快进小镇的时候,居然遇到一批正准备伏击商队的强盗。”
“遇到就干了一仗,又耽误一整天,好不容易逃脱了。准备到镇上好好吃一顿,结果倒霉催的,我身上的钱被小偷割走了。”
唐九悯回头看向结账台,对商队老板说:“诺,刚才我都是用十二发子弹跟老板结的账,弄来这一顿吃的。”
居然还能这样?
商队老板惊讶于对方居然拿子弹换吃的,对方一看就是枪手,在这荒野中,有句玩笑,枪手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老婆,一个是枪,一个是子弹。
拿子弹去换吃的,看来这人也是逼得没办法了,不过他更感兴趣的是对方提到的另一件事。
“你说你在进入小镇之前遇到了强盗?”
“是啊。”唐九悯拍了拍桌子,说:“当时他们正在伏击商队,我寻思吓他们一下,开了两枪,结果商队没听到,他们听到了,也不伏击商队了,奔着我来了,我真是……”
唐九悯用力拍拍额头,特别无奈的苦笑,说:“当时我赶紧骑着我的马往另一个方向逃走,然而那群强盗就是追着我不放,还把我的马打死了。”
“掉下马后,我逃了一会儿,躲到一处沙土坡下面,幸亏劳资机智,把自己埋到沙子里才躲过一劫。”
“妈的,差点儿就被那伙强盗给干掉了,太糟心了,我这倒霉催的运气。”
唐九悯指着自己,“你看,灰头土脸的,才从沙土坡里面爬出来的,新鲜不?”
“……是挺新鲜的,你可真是好心遇坏事。”
商队老板犹豫片刻回答,但是紧接着他对唐九悯的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热情起来。
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热情。
作为一个进入小镇前被伏击的商队,遇到了一个替商队解围的枪手。
此时不只是商队老板,就连里德这群伙计看向唐九悯的眼神也热情许多。
“加尔&
结果丹尼尔一边算着账,一边对加尔回话,他和唐九悯这桌隔了好几桌的距离,但是却听到加尔和唐九悯之间的谈话。
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这是丹尼尔这些年练出来的本事,他经营的酒馆生意越来越好可不是单凭酒馆伙食酒水好,更是因为人情味浓,所以才最受客人喜欢。
“嘿,丹尼尔,你这话啥意思?”
丹尼尔扭头对旁边的店员说:“你把我刚才收起来的那两卷子弹拿出来,还给那位勇敢善良的枪手,我们镇就需要他们这些好的赏金猎人,才能顺利度过血月之夜。”
“好。”
店员一听,非常积极的按照老板说的去做。
丹尼尔吩咐后,再回过头对加尔说:“我说,这顿饭不用你请,我来请,这位勇敢善良的枪手,既然来到我这儿了,就不可能让他空着肚子走出去,朋友你点餐就是了。”
“不行不行。”
唐九悯听到后,面上充满笑容,却也赶紧摆手,连忙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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