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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下册_第三部 长大后_第十二章 三位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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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三位不速之客

迈克·汉伦打电话给其他人的第二天,亨利·鲍尔斯开始听见声音,在他耳朵旁嘀咕了一整天。他一开始以为声音来自月球。那天下午,他在花园除草,抬头看见月亮就在蓝天之上,小而苍白,有如鬼魅一般。

老实讲,他就是因为这一点才觉得是月亮在跟他说话。只有鬼魅般的月亮会用鬼魅的声音说话——他老友的声音、许多年前在荒原玩耍的那群小鬼的声音,还有另一个声音……他不敢说出口。

最先从月亮发声的是维克多·克里斯:他们回来了,亨利。全回来了,兄弟。他们回到德里了。

接下来是贝尔齐·哈金斯,可能从月球的背面:只剩你了,亨利,我们之中只剩你了。你要为我和维克多报仇。从来没有小鬼能这样整我们。再怎么说我也是打过全垒打的人哪,托尼·崔克说我那球可以飞出扬基球场。

亨利望着天上的月亮,漫不经心除着草。不一会儿,福格蒂走过来,朝他脖子狠狠揍了一拳,将他打趴在地上。

“你这个白痴,你把豆子当成杂草除掉了!”

亨利站起来,拍掉脸上和发间的泥土。大个儿福格蒂身穿白衣白裤,挺着一个大啤酒肚。警卫(但在柏丘他们不叫警卫,而是辅导员)不准带警棍,于是有几名狱卒(尤其是福格蒂、阿德勒和孔茨,他们三人特别坏)便将硬币捆成一束藏在口袋里,而且他们几乎只打一个部位,就是后颈。这里没有关于硬币的规定,因为在柏丘精神疗养院,硬币不算是致命武器。这座疗养院位于奥古斯塔市郊区,紧邻悉尼镇。

“对不起,福格蒂先生。”亨利朝他咧嘴笑,露出像鬼屋篱笆的木桩般参差不齐的黄牙。他十四岁左右就开始掉牙了。

“是啦,对不起,”福格蒂说,“要是再被我逮到,你就完了,亨利。”

“是的,福格蒂先生。”

福格蒂转身离开,黑鞋在西花园的泥土上留下巨大的印子。亨利趁机偷偷四下张望一眼。天刚放晴,蓝区的人就被送出来除草。蓝区住的都是过去曾经非常危险、现在不那么危险的病人。事实上,柏丘的所有人都不那么危险,都是精神失常的罪犯。亨利因为一九五八年弑父案而被送到这里。那一年出了几件很有名的谋杀案,只要一提起,大家就会想到那一年。

当然,外界认为亨利不只杀了他的父亲,否则他不会在奥古斯塔州立精神病院一待就是二十年,而且多半时间都被限制自由,还接受化学治疗。不,不只是他父亲。检方认为所有谋杀案都是他干的,至少大多数都是他犯下的。

宣判之后,德里《新闻报》在头版刊出社论《德里长夜告终》,回顾了案情的关键点:在亨利的书桌里找到失踪的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的皮带,在他衣橱里找到几本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向学校借的课本(两人都是鲍尔斯帮成员),最重要的是亨利的床垫缝隙里找到内裤,根据干洗店的标记证实属于遇害的维罗妮卡·格罗根。

《新闻报》表示,亨利就是一九五八年春夏让德里人心惶惶的怪物。

然而,尽管《新闻报》于十二月六日宣称德里的漫漫长夜已经结束,但就连亨利这样的白痴也知道,德里的长夜永远不会结束。

警察将他团团围住,对他指指点点、严刑拷问。警长赏了他两耳光,一位名叫洛特曼的警探还揍了他腹部一拳,叫他快点儿从实招来。

“外头聚了很多人,亨利,他们都很不爽,”洛特曼说,“德里已经很久没人动用私刑了,但不表示不会发生。”

亨利觉得他们不会罢手,不是因为他们真的相信德里人会冲进警察局,把他拖出去吊死在酸苹果树上,而是急着想为那年夏天的血腥惊恐画下句点。警察肯定会继续逼供,但亨利不让他们称心如意。他被带到警察局之后,不久就发现他们想逼他担下所有罪行,但他不在乎。在下水道目睹贝尔齐和维克多遇到如此恐怖的事件之后,他什么也不在乎了。对,他说,他杀了父亲,没有错。对,他还杀了维克多·克里斯和贝尔齐·哈金斯。这也没错,毕竟是他带着他们走进下水道里让他们遇害的。对,他杀了帕特里克。对,他杀了维罗妮卡。对对对,全都对。虽然不是事实,但无所谓,反正总得有人扛下责任。也许因为如此,他才逃过一死,要是他否认……

他知道帕特里克的皮带是怎么来的。那是四月他和帕特里克比赛唱歪歌赢的,结果发现不合身,于是就扔到书桌里。他也知道课本是怎么回事儿。拜托,他们三人成天混在一起,谁会注意哪本书或哪些课本是谁的?就像土拨鼠才不关心踢踏舞一样。维克多和贝尔齐的衣橱里可能也有他的书,而警察应该也知道。

至于内裤……嗯,他不晓得维罗妮卡·格罗根的内裤怎么会跑到他的床垫里。

但他觉得自己知道是谁(或什么)干的。

最好别说。

最好装傻。

于是他被送到奥古斯塔,一九七九年再转往柏丘服刑。他在那里只惹过一次麻烦,而且是因为那里的人一开始还搞不清状况,想把亨利房里的夜灯关掉。灯的造型是脱帽的唐老鸭。它是太阳下山后的守卫者,少了灯就可能会有东西闯进来,连门锁和铁丝网都挡不住。那些东西像薄雾一样来去自如。那些东西会说笑……有时甚至会抓人。毛茸茸的、柔软的、长眼睛的东西。一九五八年八月,他们将那一群小鬼追到德里的下水道时,就是这些东西杀了维克多和贝尔齐。

亨利左右看了一眼,发现其他蓝区的病人也在。乔治·德维尔,一九六二年的冬夜杀死妻子和四个小孩。他正聚精会神低头除草,白发迎风飘扬,一边鼻孔垂着鼻涕,木制十字架在胸前晃来晃去。还有吉米·唐林,报上只说他在一九六五年夏天杀了母亲,却没提他用新的方法处置尸体:警方赶到时,吉米已经将他母亲吃得剩下不到一半,连脑子都吃光了。有一天晚上熄灯之后,吉米悄悄对亨利说:“所以我现在比以前聪明一倍。”

在吉米后方一边唱歌一边疯狂除草的,是法国佬班尼·博利厄。他老是在同一排豆畦上除草。班尼是萤火虫,意思是他喜欢纵火。他一边除草,一边反复哼着门户乐队的同一句歌词:“燃烧的夜、燃烧的夜、燃烧的夜、燃烧——”

听久了只会让人发疯。

班尼后面是富兰克林·德克鲁兹,强暴过五十名以上的妇女,最后光着屁股在班戈的高地公园落网。受害女性的年纪从三岁到八十一岁都有。那家伙不是很特别。富兰克林后面(但离他很远)是艾伦·韦斯顿,他有一半时间都愣愣望着锄头。福格蒂、阿德勒和孔茨都试过手握硬币捶人那招,想逼韦斯顿加快动作。某天,孔茨可能下手稍微重了一点,弄得艾伦·韦斯顿不只鼻子流血,连耳朵也开始出血,到了晚上更全身**。虽然不严重,可是艾伦从此之后便愈来愈常遁入自己的黑暗世界中,现在更回天乏术,几乎完全与世隔绝。艾伦后面是——

“你是要自己动手,还是要我帮你啊,亨利!”福格蒂朝他咆哮。亨利又开始除草。他可不想全身**,和艾伦·韦斯顿同样下场。

声音很快又出现了,但这一回变成其他人,变成当年让他摊上这一切的那几个小孩,从鬼魅般的月亮上对他说话。

你连胖小孩都追不到,鲍尔斯,其中一个小孩低语道,我现在很有钱,而你在除草,哈哈哈,蠢猪!

鲍鲍、鲍尔斯,你谁、谁都抓、抓不到!你进、进去之、之后读、读过什么好书吗?我可、可是写、写了好、好几本!我现、现在很、很有钱,而你却、却在柏、柏丘!哈哈哈,你这头蠢猪!

“闭嘴!”亨利低声反驳,加快手上的动作,连新生的豆苗也跟着杂草给一起锄掉了。汗水有如眼泪从他双颊流下,“我们本来抓得到,本来抓得到的。”

我们让你去坐牢了,蠢猪,另一个声音笑着说,你追我没追到,我现在也变得很有钱了。干得好,大白痴!

“闭嘴!”亨利喃喃自语,锄头愈动愈快,“给我闭嘴!”

你想把手伸进我的内裤里吗,亨利?另一个声音挑逗说,可惜了!我跟每个人都睡过。我就是妓女,但我现在也是有钱人了,而且我们又聚在一起了,又要睡在一起了,可是你没办法。就算我让你做,你也不行了,因为你举不起来了,哈哈哈哈,亨利,你真是太可笑了——

亨利疯狂除草,弄得杂草、泥土和豆苗四溅。从鬼魅般的月亮传来的鬼魅之声变得非常嘹亮,在他脑海中回荡。福格蒂大吼着朝他跑来,但亨利没听见,因为那些声音。

你连黑鬼都抓不到,对吧?另一个鬼魅之声奚落道,我们在那场石头大战中杀了你们!他妈的把你们赶尽杀绝!哈哈,蠢猪!你真是太可笑了!

所有声音混在一起,笑他、骂他白痴,问他喜不喜欢在红区接受的电击治疗,喜不喜欢柏、柏丘。他们又问又笑,又笑又问,亨利扔下锄头,开始朝鬼魅月亮尖叫。他起初只是气愤咆哮,但这时月亮忽然变了,变成小丑的脸,一张脸蜡黄死白,眼睛是两个大黑洞,血盆大口狞笑着,神情既邪恶又纯真,令人难以忍受。亨利不再怒吼,而是惊惶尖叫。小丑的声音从鬼魅般的月亮上传来,对他说,你必须回去,亨利。你得回去完成任务,回到德里将他们全都杀了。为了我,为了——

这时,福格蒂已经站在亨利身旁对他咆哮了将近两分钟(其他受刑人拿着有如漫画阴茎的锄头排排站着,不像感兴趣,而是近乎深思,仿佛他们都晓得这是安排好的,是神秘事件的一部分,亨利·鲍尔斯在西花园忽然神经紧张不只是技术问题)。他吼烦了,抓起硬币朝亨利结实揍了一拳。亨利有如砖块应声倒地,小丑的声音也随着他堕入那恐怖的黑暗,不停哼唱:杀光他们,亨利,杀光他们,杀光光,杀光光。

亨利·鲍尔斯睁眼躺着。

月落了,他心里满是感激。深夜的月亮比较真实,不那么鬼魅。亨利觉得自己要是看见小丑的可怕脸庞出现在空中,飘浮在山丘、田野和森林之上,一定会吓死。

他侧躺着,目不转睛地看着夜灯。唐老鸭烧坏之后,夜灯换成跳波卡舞的米老鼠和米妮,之后再换成《芝麻街》的牢骚王奥斯卡,去年底换成福滋熊。他是用烧坏的夜灯来计算入狱时间的,不是咖啡匙。

五月三十日深夜两点零四分,夜灯烧坏了。但亨利只低哼一声,就这样,因为孔茨今晚在蓝区门口站岗。孔茨是最恶劣的家伙,比福格蒂还坏,而亨利下午才被福格蒂痛打一顿,打得转头都有困难。

其他受刑人睡在他身旁。班尼·博利厄裹着约束衣熟睡着。除草结束后,他获准到康乐室看《急诊室的春天》回放,但傍晚六点左右开始不停**,同时尖叫“燃烧的夜!燃烧的夜!燃烧的夜!”戒护员帮他注射镇静剂,不过只维持了大约四小时,之后他又发作了。晚上十一点左右,阿米替林药效退了,他再度疯狂**,搞到两手都是血,一边尖叫“燃烧的夜!”于是他们再次为他注射镇静剂,并且穿上约束衣。现在他沉睡着,憔悴的小脸在微光下和亚里士多德一样严肃。

亨利听见大大小小的打呼、梦呓和放屁声。他听见吉米·唐林的呼吸声,就算隔着五张床,他也不会听错。唐林的呼吸又快又浅,总是让亨利想起缝纫机。他听见窸窣声从门外传来,是孔茨在走道看电视。他知道孔茨一定在看三十八频道的深夜电影,一边喝得州司机一边吃午餐。孔茨喜欢花生酱和百慕大洋葱三明治。亨利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心想:谁说疯子都被关起来了?

这回声音不是来自月亮。

而是床下。

亨利立刻认出了那个声音。是维克多·克里斯,二十七年前在德里地底下被扭断脑袋的小鬼。是一个像弗兰肯斯坦的怪物干的。亨利不仅亲眼所见,接着更看见那怪物目光一转,用水汪汪的黄色大眼瞪着他。没错,弗兰肯斯坦杀了维克多,还杀了贝尔齐。但这会儿维克多又出现了,有如五十年代的黑白节目回放,那时总统还是秃头,别克汽车还是圆窗。

事情发生了,声音再度出现,但亨利发现自己非常冷静、毫不惧怕,甚至松了一口气。

“亨利。”维克多说。

“维克多!”亨利高喊,“你在底下做什么?”

班尼·博利厄哼了一声,在梦中念念有词,吉米的缝纫机呼吸声停了,走道上的电视机音量关小,亨利·鲍尔斯可以想象孔茨正侧着脑袋,一手抓着音量钮,另一手摸着凸起的口袋——里面是一串硬币。

“你不用那么大声,亨利,”维克多说,“你想的我都听得见,其他人不会听到。”

“你想干什么,维克多?”亨利问。

亨利等了很久都没听见回答,心想维克多可能离开了。门外,孔茨的电视音量再度调高。这时,床下传来刮擦声,只见一个黑影从床下挣扎着爬上来,弄得弹簧发出轻微的吱嘎声。维克多抬头看他,咧嘴笑了。亨利不安地报以微笑。眼前的维克多看起来有点像当年的杀人怪物,脖子上一圈绳索勒痕,可能是头和颈部的缝合线。他的眼睛是诡异的灰绿色,角膜似乎浮在某种黏稠物质上。

维克多还是十二岁。

“你想干什么,我就想干什么,”他说,“我要找他们算账。”

算账,亨利·鲍尔斯呢喃道。

“但你得先逃出这里,”维克多说,“你得回德里。我需要你,亨利,我们都需要你。”

他们伤不了你,亨利说,明白自己指的不只维克多一人。

“如果他们半信半疑,就伤不了我,”维克多说,“但现在情况不妙,亨利。我们那时也不觉得他们赢得了我们,但那个胖小子在荒原摆脱了你,看完电影那天,我们也让他、贱嘴和小母狗逃了。还有那场混战,他们救了那个小黑鬼——”

别提那件事!亨利朝维克多大吼,以前当老大的独裁蛮横又回来了,但很快就消了下去,觉得维克多会伤害他——维克多当然做得到,因为他是鬼——不过维克多只是咧嘴微笑。

“我不在乎他们是不是半信半疑,”他说,“但你活着,亨利。不管他们相信不相信,还是半信半疑,你都能逮到他们,一个个杀死他们或一次赶尽杀绝。你能找他们算账。”

算账,亨利复诵道,接着再次狐疑地看着维克多。但我出不去啊,维克多,窗户有铁丝网,今晚又是孔茨值夜。他是最凶的。或许明天晚上吧……

“别担心孔茨。”维克多站起来说。亨利发现他依然穿着那天的牛仔裤,沾满干掉的下水道污泥。“我会解决他。”维克多伸出手说。

亨利迟疑片刻才握住维克多的手,一起朝房门和电视机的声响走去。两人快到门边时,吃掉母亲大脑的吉米·唐林忽然醒了。他看见亨利的访客,不禁瞪大眼睛。是他母亲。她的衬衣只露出不到一厘米,和往常一样,但头的上半部却不见了。她转动红得吓人的双眼看着他,咧嘴微笑,吉米看见她发黄的大门牙上沾着口红,便放声尖叫:“不要,妈!不要,妈!不要,妈!”

电视声立刻消失,其他人还没动静,孔茨已经推门而入说:“好啊,王八蛋,准备领死吧,我受够了!”

“不要,妈!不要,妈!拜托,妈!不要,妈——”

孔茨冲进房里,先看见高个儿鲍尔斯,看见他穿着病人服,挺着大肚子,松垮的肌肉映着走道的灯光就像一坨面团,看起来很滑稽。接着他朝左看,随即发出凄厉至极的尖叫。只见亨利身旁站着一个身穿银色小丑服的家伙,可能有两米半高,胸前一排橘色绒毛球,脚上套着大得可笑的鞋子,但面孔不是人或小丑,而是杜宾犬,约翰·孔茨在这世上唯一害怕的动物。它双眼血红,口鼻和丝绸一样光滑,咧嘴露出巨大的白色獠牙。

孔茨手指发软,一串硬币从手中落到地上,滚到角落。隔天,一觉熟睡到早上的班尼·博利厄发现了那串硬币,便藏到置物柜里。那一把零钱让他享用了一个月的手卷香烟。

小丑摇摇晃晃朝他走来。孔茨倒抽一口气,放声尖叫。

“马戏团时间到了!”小丑咆哮道,戴着白手套的双手落在孔茨肩上。

只是手套里的感觉不是手,而是动物的利爪。

那天过得实在太慢了,而凯·麦考尔已经是第三次打电话了。

这回她比前两次更进一步,等到对方接起电话,话筒里传出爱尔兰警察的热情声音说“这里是第六街分局,我是奥班农警官,请问您有何贵干?”时,她才挂断电话。

噢,你做得很好。天哪,真的很好。等到第八或第九回,你就会有足够的勇气报上姓名了。

虽然她才吃了达而丰,还是到厨房调了一杯汽水威士忌。她想起年轻时在大学咖啡馆听到的一首民谣的歌词——满脑子威士忌和满肚子杜松子酒/医生说会要了我的命,但没说时间——便粗声笑了。吧台顶端是镜子,她看见自己的倒影,笑声戛然而止。

这女人是谁?

一只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

这个被打的女人是谁?

鼻子活像在酒馆里泡了三十年的酒鬼,肿得很夸张。

这个挨揍的女人是谁?看起来就像怕够了或被逼疯了,终于鼓起勇气起身寻求庇护,离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伤害她们的男人的女人。

一边脸颊道道伤痕。

她是谁,凯宝贝?

一只手缠着吊腕带。

谁?是你吗?可能吗?

“让我们欢迎……美国小姐。”她唱道,想让声音显得凶狠、愤世嫉俗。头几个字还可以,但到了第七个字就开始颤抖,第八个字就不行了。她的声音一点儿也不凶狠,而是充满恐惧。她自己知道。她以前也害怕过,不过总是能克服,但她想这回需要很久才能平复。

稍早,她在八百米外的慈光会医院,一名急诊室医生帮她疗伤,那医生相当年轻,而且长得还不赖。要不是发生这件事,她可能闲来无事(或没那么闲来无事)会想约他回家,来场马拉松**。但她现在一点欲望也没有。疼痛不会引发欲望,恐惧也不会。

医生名叫格芬,看诊时目不转睛地望着她,但她不介意。他拿了一个白色小纸杯到洗手台装了半杯水,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一包烟,将水和烟递给她。

她拿了一根烟,医生替她点火,但追着烟头一两次才点着,因为她的手在发抖。他将火柴扔进另一个纸杯里。滋。

“真是好习惯,”他说,“对吧?”

“口欲滞留。”凯回答。

他点点头,两人陷入沉默。他一直看着她。她感觉他在等她哭,这让她很恼火,因为她觉得自己真的可能落泪。她讨厌别人猜到她的感受,尤其是男人。

后来,他开口说:“男朋友干的?”

“我不想谈。”

“嗯。”他吸了口烟,注视着她。

“你母亲难道没有教你盯着人看很不礼貌吗?”

凯很想装狠,结果却像求情:别再看了,我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模样,我自己看得到。另一个想法随之而起,她觉得她朋友贝弗莉一定也有过同样的感受,而且不止一次。最惨的暴力发生在心里,那种感觉或许可以称之为灵内出血。她当然知道自己是什么模样,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是什么感受。她觉得怯懦,那是一种凄惨的感觉。

“我只说一次。”格芬说,他的嗓音低沉悦耳,“我在急诊室值勤——或者说蹲点——的时候,每周会遇到二十几个被打的女人,实习医生也一样。所以,你听着,电话在那边桌上,这里是十美分,你打电话给第六街分局,报上你的姓名和地址,跟他们描述事情经过、动手的人是谁。等你讲完,我就拿出档案柜里的波旁酒——你应该知道,纯粹医疗之用——我们喝一点。因为我觉得,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会打女人的男人就和得了梅毒的老鼠一样低等。”

凯虚弱地笑了。“谢谢你的好意,”她说,“但我现在不想喝。”

“嗯,”他说,“那你回家记得好好审视镜子里的自己,麦考尔小姐,因为不管动手的人是谁,他真的很狠。”

听到这里,凯哭了。她忍不住。

那天她平安送走贝弗莉之后,中午汤姆·罗根打电话来,想知道她有没有见到他太太。他语气很镇定、很理性,一点也不焦躁。凯跟他说她已经将近两周没有见到贝弗莉了。汤姆道谢之后就挂上了电话。

下午一点左右,她正在书房写作,门铃响了。她走到门边。

“哪位?”

“克雷金花店,小姐。”门外的人尖声说。她竟然蠢到没有发现那是汤姆装的拙劣的假音,竟然相信汤姆会轻易放弃,竟然没有拴着门链就开了门。

汤姆冲进屋里,她只说了“你给我滚出——”他的拳头就忽然飞来,狠狠打中她的右眼,逼得她闭起眼睛,痛得直冲脑门。她踉跄着退到走廊,双手乱抓想要稳住身子,结果让插着一朵玫瑰的精致花瓶砸在瓷砖上摔得粉碎,还撞倒了晾衣架。她摔倒在地,汤姆关上前门朝她走来。

“滚出去!”她朝汤姆大吼。

“你跟我说她去了哪里,我就走。”汤姆踏上走廊朝她逼近。她隐约察觉汤姆有点狼狈——其实是非常狼狈——心里忽然一阵狂喜。不管汤姆对贝弗莉做了什么,贝弗莉都加倍奉还了。能让他吃瘪已经很厉害了,更何况他现在看起来还是需要住院的样子。

但他的表情也很狰狞,怒气冲天。

凯挣扎着站起来往后退,两眼就像见到逃出囚笼的野兽一样盯着汤姆。

“我跟你说我没有见到她,这是真的,”她说,“现在给我滚出去,否则我就报警了。”

“你见过她。”汤姆说。他咧开肿胀的双唇想微笑,她看见他牙齿参差不齐得很怪,门牙还裂了,“我打电话跟你说不知道贝去哪里了,你说你已经两周没见到她了,但你什么问题都没问,连一句骂人的话也没有,而你明明恨我到了极点,我清楚得很。所以,她在哪里,你这个贱货?跟我说啊。”

凯转身朝走廊尽头跑,想冲进起居室拉上桃花心木推拉门,扣上门闩。她抢先一步赶到,但还来不及把门关上,他已经将身体卡在中间,随即猛力一冲挤了进来。她再度转身逃跑,他抓住她的裙子狠狠一扯,结果直接扯破直到腰际。这条裙子是你老婆做的,你这个浑球,她心慌意乱地想,一边扭身挣扎。

“她在哪里?”

凯抬手一巴掌扫过去,打得他头往后仰,左脸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他抓住她的头发,拿她的脑袋撞他的拳头。她感觉鼻子好像爆开了。她放声尖叫,吸了口气再度尖叫,然后开始咳血。她吓得魂飞魄散。她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恐惧到这种程度。这狗娘养的疯子打算宰了她。

她不停尖叫,他挥拳猛击她的腹部,让她呼吸不过来,只能喘息。她开始又咳又喘,惊觉自己就要窒息了。

“她在哪里?”

凯摇头喘息着说:“我没……没有见到她。警察……你会去坐牢的……浑蛋……”

汤姆将她从地上抓起来,她觉得肩膀里有东西碎了,痛得想吐。他抓着她转过身来,一直抓着她的手臂,将她的胳膊扭到背后。凯咬着下唇,在心里发誓绝对不再尖叫。

“她在哪里?”

凯摇头不语。

他又猛扯她的手臂,用力地发出哼声。他温暖的呼吸打在她耳边,她觉得自己的右拳打在左肩胛骨上,肩膀里的东西碎得更厉害了,忍不住大声哀号。

“她在哪里?”

“……知道……”

“什么?”

“我不知道!”

他放开她,朝她猛力一推。凯摔到地上,啜泣哽咽,鲜血和鼻涕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她听见悦耳的撞击声,回头只见汤姆打破另一只花瓶(沃特福德的水晶花瓶)的顶端,手里抓着花瓶残骸弯腰凑到她面前,尖锐的瓶颈离她的脸只有几厘米。她仿佛被人催眠似的,愣愣望着瓶颈。

“我告诉你,”他说,声音微微带着轻喘,喷出燥热的气息,“你最好跟我说她

去哪里了,否则就等着到地板上捡自己的脸吧。你只有三秒钟,也许更少,因为我生气的时候,时间似乎过得很快。”

我的脸,凯想到这点,终于决定屈服了……或者说认输了。她想到这个怪物用水晶花瓶的裂口划开她的脸,就觉得可怕。

“她回家了,”她啜泣着说,“回老家德里去了。德里,在缅因州。”

“她怎么去?”

“先搭巴、巴士到密尔瓦基,然后坐飞机。”

“那个死婊子!”汤姆怒吼一声,站起身来,在房里漫无目的地兜着圈子,双手抓头,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他妈的贱货、婊子、不要脸的母狗!”他抓起一个精致的男女**木雕(她二十二岁就买下它了)扔进壁炉里,瞪大双眼默默站着,好像见到鬼一样,接着又转身看她。他从运动外套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凯傻愣愣地发现是一本平装小说,封面近乎全黑,只有红色花体字拼出的书名和几个年轻人站在河边峭壁上的图案。《暗流》。

“这个浑蛋是谁?”

“啊?什么?”

“邓布洛。谁是邓布洛?”他不耐烦地朝她挥了挥小说,接着突然用书赏了她一巴掌。她的脸一阵剧痛,随即是热辣辣的感觉,像燃烧的煤炭一样,“他是谁?”

她开始明白了。

“他们是朋友,小时候认识的,一起在德里长大。”

他又用书甩了她一巴掌,这回用另一面。

“别这样,”她啜泣道,“别这样,汤姆。”

他抓了一张有着优雅纺锤椅脚的古董美式扶手椅,椅背向前坐了下来,用狰狞的脸庞望着她。

“听着,”他说,“听你汤姆叔叔说的话,知道吗,臭婊子?”

凯点点头。她尝到带着铜味的血暖暖地在她喉间,肩膀像是着火了似的,心里暗自祈祷只是脱臼,没有骨折。但这不是最糟的。我的脸,他打算划破我的脸——

“你要是敢报警,跟他们说我来过这里,我一定会否认,你他妈的也没办法证明,因为今天女佣休假,这里只有我们两个。当然啦,他们也有可能逮捕我,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对吧?”

她发现自己又在点头,好像脑袋被人绑了线似的。

“不用说,我一定会被保释,然后回到这里。到时他们就会在餐桌上看到你的奶子,在金鱼缸里发现你的眼睛,听懂没有?明白汤姆叔叔在说什么了吗?”

凯又哭了。绑在她头上的那条线还在起作用,让她频频点头。

“为什么?”

“什么?我……我不……”

“清醒一点,拜托!她为什么要回德里?”

“我不知道!”凯几乎是在尖叫。

他在她面前晃了晃破花瓶。

“我不知道,”她放低音量说,“求求你,她没告诉我,求求你别伤害我。”

他将花瓶扔到垃圾桶里,站了起来。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和步履蹒跚的大熊一样垂头丧气。

她立刻跟在后头把门锁上,接着冲进厨房将另一扇门锁好。喘息片刻后,她一跛一跛地上楼(虽然肚子很痛,她还是尽量加快)将阳台的落地门锁上——谁晓得他之后会不会爬柱子上来。他虽然伤得不轻,却是疯狗一条。

她走到电话旁,但手才刚放到话筒上,就想起他说的话。

我一定会被保释,然后回到这里……在餐桌上看到你的奶子,在金鱼缸里发现你的眼睛。

她将手从话筒上抽回来。

她走进浴室,对着镜子注视滴血红肿的鼻子和黑眼圈。她没有落泪,她心里的羞辱和恐惧太深,让她哭不出来。哦,贝,我尽力了,她心想,可是我的脸……他说他会划破我的脸……

医药柜里有达而丰和安定。她犹豫不决该吃哪一个,最后决定各吃一颗。接着她到慈光会医院就诊,遇见了这位格芬医生。她现在只想将全世界的男人赶出地球表面,除了他之外。

然后她回家,一跛一跛地回家。

她走到卧室窗边往外看,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东岸应该入夜了——缅因州可能快七点了。

要不要报警可以之后再说,当务之急是警告贝弗莉。

真希望你跟我说过会住在哪里,亲爱的贝弗莉,那样事情就简单多了。不过,我想你那时也不知道。

虽然她两年前就戒了烟,但还是在书桌抽屉里摆了一包帕尔马斯烟,以备不时之需。她掏出一根烟点上,皱起眉头。她上一回抽这包烟是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左右,尝起来都馊了,比伊利诺伊州参议院的平等权利修正案还旧。但凯照抽不误。她一只眼被烟熏得半闭,另一只眼只能睁开一半——汤姆·罗根的功劳。

她吃力地支使左手——那浑球让她的右手臂脱臼了——打电话到缅因州查号台,询问德里所有旅馆和汽车旅馆的名称和电话号码。

“小姐,您可能要等好一阵子。”查号台服务员半信半疑地说。

“小姐,会比你想得还要久,”凯说,“因为我得用平常不习惯的手写字,我的右手休假去了。”

“依照规定——”

“听着,”凯说,但语气并不凶,“我是从芝加哥打来的,想找一个刚逃离丈夫回德里的女性朋友。德里是她的出生地。她先生知道她去哪里了。他把我痛打一顿,逼我把消息告诉他。那家伙是个变态,她得知道他去找她了。”

服务员很久没有说话,接着改用比较有人情味的语气说:“我觉得你更需要德里警察局的电话号码。”

“好,那个号码我也要,但我真的得警告她,”凯说,“还有……”她想起汤姆割伤的脸颊、额头和太阳穴的肿起,还有跛脚和肿得离谱的嘴唇,“只要她知道他去找她了,应该就行了。”

又是漫长的沉默。

“小姐,你还在听吗?”凯问。

“阿灵顿汽车旅馆,”服务员说,“643-8146。贝西公园饭店,648-4083。班扬汽车旅馆——”

“稍微慢一点,好吗?”凯说,忙着记下来。她想找烟灰缸,可是没看到,便把烟摁熄在桌垫上,“好了,请继续。”

“克拉伦登饭店——”

她还算幸运,才打到第五通就找到贝弗莉下榻的德里旅馆。可惜好运只有一半,因为贝弗莉外出了。她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交代请贝弗莉一回来立刻打电话,无论多晚都要回电。

柜台人员重述一次她的留言。凯上楼再吞了一颗安定,接着躺在床上等睡意来临,但就是等不到。她凝视黑暗,药物的效应让她飘飘然。对不起,贝,他提到我的脸……我就是没办法。快点回电,贝,拜托。还有,当心你嫁的那条疯狗。

贝弗莉嫁的那条疯狗比她懂得转机之道,选择从奥黑尔机场出发,那里是美国航空交通的枢纽。他在机上读了《暗流》封底的作者简介,读了好几遍。简介写道威廉·邓布洛是新英格兰人,另著有三本小说(还不忘提醒读者三本小说都有平装本),和演员妻子奥黛拉·菲利普斯定居在加州,目前正在撰写新的作品。汤姆注意到《暗流》平装本是一九七六年出版的,表示这家伙这些年来写了不少小说。

奥黛拉·菲利普斯……他在电影里看到过她,对吧?他很少注意女明星——汤姆爱看的是犯罪电影,是追逐或怪物——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长得很像贝弗莉:红色长发、绿色眼眸和坚挺的双峰。

他稍微坐直身子,用书本轻拍大腿,努力忽视头部和嘴里的疼痛。没错,他很确定,奥黛拉就是那个红发翘乳的女人。他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某部电影里看到过她,大约一年后又在恐怖片《墓园之月》里见到了她。贝弗莉和他一起去看那部电影,走出电影院时,他提到那女明星很像她。“我不觉得,”贝弗莉说,“我更高,她更漂亮,头发颜色也更深。”就这样,他之后便不再想起这件事,直到现在。

他和演员妻子奥黛拉·菲利普斯……

汤姆懂点心理学,结婚这么多年,他就是凭着这些伎俩操控妻子。他感到一丝烦人的不悦。与其说想法,不如说是一个感觉。问题就出在贝弗莉和这个叫作邓布洛的家伙是青梅竹马,而他娶的老婆(虽然贝弗莉并不觉得)长得非常像汤姆·罗根的妻子。

邓布洛和贝弗莉小时候到底玩过哪些把戏?邮局游戏?转瓶子?

还是什么?

汤姆坐在座位上,用书轻拍大腿,觉得太阳穴开始跳动。

他在班戈国际机场降落,向租车公司的柜台询问,服务小姐(有些身穿黄色制服,有些穿着红色或爱尔兰绿的制服)紧张地看着他满是伤痕、凶神恶煞的脸,用更紧张的语气向他道歉,说车子都租完了。

汤姆走到报摊买了一份当地报纸,翻到广告版开始找,完全无视过往旅人的目光。他挑了其中三则,打到第二通电话就中奖了。

“我在报上看到你有一辆七六年的福特LTD要卖,开价一千四百美元。”

“对啊,没错。”

“听着,”汤姆摸了摸外套口袋里的皮夹,鼓鼓的都是现金,总共六千美元,“你把车开到机场来,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车。你给我车子、交易契约和行驶证,我给你现金。”

想卖福特车的老兄顿了一下,然后说:“我得留着车牌。”

“当然,没问题。”

“我怎么认出你呢?你是——”

“我姓巴尔。”汤姆说。他正好看见大厅对面的广告牌写着巴尔港航空给您新英格兰和全世界!“我会在航站楼尾端的出口等你。你一眼就会认出我来,因为我的脸不是很好看。我昨天和老婆去滑雪,结果重重摔了一跤。不过我想我算幸运的,只有脸伤,没有骨折。”

“天哪,真不幸,巴尔先生。”

“会好的,你只要把车开来机场就行了,兄弟。”

说完他挂上电话,走到出口,踏进温暖芳香的五月夜色中。

十分钟后,那家伙开着福特车穿越晚春暮霭出现了。还是个小鬼头。两人完成交易,小鬼草草写了一张契约给他,汤姆随便收进大衣口袋里,接着看那小子将缅因州的车牌取下。

小伙子忙完后,汤姆说:“我出三美元买你的螺丝刀。”

小伙子若有所思地看了他半晌,接着耸耸肩将螺丝刀递给汤姆,接过他手上的三美元。不关我的事,他耸肩说。汤姆心想,对极了,小兄弟。汤姆看他搭上出租车,然后才坐进福特车里。

那辆车烂透了。传动系统吱嘎乱响,车身摇摇欲坠,到处发出怪声,刹车又不灵光。但无所谓。他开到长期停车场,取票入内,将车停在一辆看来停了很久的斯巴鲁旁,用小伙子的螺丝刀拆下斯巴鲁的车牌,挂到福特车上,一边工作一边哼歌。

晚上十点,他已经开上2号公路往东,将缅因州地图摊开放在前座上。他发现车内的收音机不管用,便静静开车。没什么区别,反正他有很多事情要想,例如逮到贝弗莉之后要怎么“好好”对付她。

他心里很确定,非常确定,贝弗莉离他不远了。

而且在抽烟。

哦,亲爱的,你惹错对象了,竟然惹上汤姆·罗根。老实讲,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怎么处置你。

福特车在夜幕下奔驰,追逐自己的远光灯。汤姆抵达新港时,很清楚自己到了哪里。他在大街上发现一间药妆店还开着,便进去买了一条骆驼牌香烟。老板祝他晚安,他也祝老板晚安。

他将烟扔到前座,继续出发。他缓缓驶上7号公路,一边寻找出口。找到了,3号公路,一个路标上写着黑文三十四公里,德里二十四公里。

他驶入辅路,开始让福特车加速。他看了看那条烟,脸上微微一笑,伤痕处处的肿胀脸庞映着仪表板的绿光,显得诡异而残忍。

我带了香烟给你,贝,汤姆想。车子驶在成排的松树和杉木之间,以大约一百公里的时速朝德里前进。没错,一整条,都给你。亲爱的,等我见到你,我会让你把每一根烟吃下去。要是那个叫邓布洛的需要好好调教一番,也可以安排。没问题的,贝,一点问题也没有。

自从那贱人偷袭他又逃之夭夭之后,汤姆第一次觉得心情终于好了起来。

奥黛拉搭乘英航的头等舱直飞缅因。她傍晚六点十分从希思罗机场起飞,之后便一直追着太阳跑。太阳赢了,而且一直领先,不过无所谓。凭着一点天赐的好运,她找到了这架从伦敦到洛杉矶的英航23号航班,中途在一处加油……就是班戈国际机场。

这天简直像一场疯狂的噩梦。不用说,《阁楼》的制片弗雷迪·费尔斯通急着要找威廉。另外,原本要代替奥黛拉从楼梯上摔下来的女特技演员也出了状况。看来特技演员也有工会,而这位女替身已经做满一周的工时上限了。工会要求弗雷迪签署加薪合约,不然就另请高明。问题是他们找不到和奥黛拉体形相近的女替身。弗雷迪告诉工会领袖,既然如此,他们只好找男人当替身了,反正摔落楼梯又不需要胸罩和内裤。他们有红色假发,还有假**和臀垫,必要时在屁股垫东西也行。

这不成,老兄,工会领袖说,由男人担任女人的替身违反工会规定,这是性别歧视。

在电影圈里,弗雷迪的脾气是出了名的。讲到这里,他已经火冒三丈,叫工会领袖(一个体臭令人无法忍受的胖子)滚一边去。工会领袖警告他最好闭嘴,不然《阁楼》就别想再有特技演员了,说完又用拇指和食指做出“给小费”的动作,让弗雷迪大为光火。工会领袖虽然人高马大,可是皮松肉软,而弗雷迪只要有机会就玩美式足球,还曾经当板球投手拿下一百分,身材高大又结实。他将工会领袖轰出去,回到办公室思考,二十分钟后出来大喊要找威廉,希望威廉重写,将摔倒的戏删掉。奥黛拉只好跟他说威廉已经离开英国了。

“什么?”弗雷迪说,惊讶得合不拢嘴。他看着奥黛拉,好像她疯了,“你说什么?”

“我说,他被人叫回美国了。”

弗雷迪好像想抓她,让奥黛拉吓得往后缩。弗雷迪低头看了看双手,接着手插口袋望着她。

“对不起,弗雷迪,”她低声说,“真的很抱歉。”

她起身走到炉边,从加热板上拿起咖啡壶倒了一杯,发现自己的手微微发抖。她坐回座位,听见弗雷迪的大嗓门从扩音器传出来,要所有人回家或去酒吧,今天停拍一日。奥黛拉听了心头一惊。一天停拍至少损失一万英镑。

弗雷迪切掉对讲机,起身倒了一杯咖啡,接着坐回座位,掏出一包锡尔卡烟递给奥黛拉。

奥黛拉摇摇头。

弗雷迪点起一根烟,隔着烟雾眯眼看她:“事情很严重,对吧?”

“对。”奥黛拉说,尽量保持镇定。

“出了什么事儿?”

她真的很喜欢弗雷迪,也真的信任他,因此便一五一十将她知道的事情都跟他说了。弗雷迪听得很认真,很严肃。其实没什么好讲的,她说完后,剧组人员还没有走完,还听得见关门和发动车子的声音。

弗雷迪望着窗外沉默半晌,接着转头看着她说:“他应该是精神崩溃了吧。”

奥黛拉摇摇头。“不对,不是这样。他不是。”她吞了吞口水说,“你得亲眼看到才晓得。”

弗雷迪不自然地笑了笑:“你知道,男人很少会把小时候的承诺当一回事儿,而且你也读过威廉的小说,知道里面经常提到童年,都写得很好,非常详尽。说他忘了小时候发生的所有事情,根本是个笑话。”

“他手上的疤,”奥黛拉说,“之前没有,今天早上才出现。”

“胡扯!是你直到今天早上才注意到。”

她无助地耸耸肩:“要是之前就有,我一定会发现。”

她看得出来他也不相信这一点。

“现在该怎么办?”弗雷迪问,但她只能摇头。弗雷迪用第一根烟的烟尾点了另一根烟。“我可以搞定工会领袖,”他说,“靠我可能不行,因为现在要他再派替身给我,除非我下地狱。我会叫泰迪·罗兰德去他办公室。泰迪虽然是同志,但那一张嘴连树上的鸟都哄得下来。问题是之后呢?我们只剩四周可以拍摄,你老公却跑到马萨诸塞——”

“缅因——”

他挥挥手:“管它哪一州。重点是少了他,你还能专心吗?”

“我——”

他弯腰向前:“我很喜欢你,奥黛拉,真的。我也喜欢威廉,即使他给我捅出这么大的乱子。我想会有办法的。假如剧本需要改,我可以自己来。反正我又不是没做过这种事儿……要是修改的结果他不满意,那也是他的错。我可以没有威廉,但不能没有你。你不能跑回美国去找你老公,我需要你全力投入。你能做到吗?”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但我要你想一想。只要你挺身而出,做好分内的事儿,我们或许就能蒙过一阵子,甚至撑到杀青。我的性格可能很坏,但我不是会记仇的人,也不会跟你说要是你走人,我会让你永远在这一行混不下去。但你得知道,万一你被人传说难搞,下场可能就是这样。我知道我讲得很直白,你不会生气吧?”

“不会。”她淡淡地说。老实讲,她其实不在乎。她心里只惦着威廉。弗雷迪是个好人,但他没办法了解。无论人好不好,他分析了那么多,想的都是这部电影怎么办。他没有看到威廉的眼神……也没听到他口吃。

“很好,”他起身说,“跟我一起到兔子与猎犬酒吧坐坐吧,我想我们都需要喝一杯。”

她摇摇头:“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喝酒。我要回家把事情想清楚。”

“我帮你叫车。”他说。

“不用了,我搭火车回去。”

他一只手放在话筒上,直直地望着她。“我想你打算去找他,”他说,“而我认为这是天大的错误,小姑娘。他现在可能心慌意乱,但毕竟是个沉稳的人。他会搞定的,然后就会回来了。他要是希望你一起去,绝对会跟你说。”

“我还没打定主意。”她说,但知道自己早就决定了,早在清晨出租车来接她之前就决定好了。

“小心点,亲爱的,”弗雷迪说,“别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

她觉得他在用自己的人格鞭打她,逼她就范,承诺把工作做好,被动等待威廉回来……或再次消失在他曾经走出的黑暗过去里。

她走到他面前,轻轻吻了他的脸颊:“再见了,弗雷迪。”

回家之后,她打电话给英国航空公司,跟办事员说她想去缅因州一个叫作德里的小镇。办事员默默查询电脑……接着告诉她一个仿佛来自天堂的好消息,英航23号航班会在班戈停留,离德里不到八十公里。

“需要我为您订位吗,小姐?”

奥黛拉闭上眼睛,看见弗雷迪那粗犷、和善而又诚挚的脸,听见他说:小心点,亲爱的,别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

弗雷迪不想她离开,威廉也不想,那她的心为什么一直喊着她非去不可?她闭上眼睛。天哪,我觉得好混乱——

“小姐,您还在吗?”

“帮我订位。”奥黛拉说完就迟疑了。小心点,亲爱的……也许她该睡一觉,让自己离疯狂远一点。她开始在皮包里翻找美国运通卡,“明天的航班,最好是头等舱,没有也无所谓。”反正要是改变主意,随时可以取消。也许我真的会取消。也许我明天起床就清醒了,知道该怎么做了。

但今早醒来她一点也不清醒,她的心一直大声叫她走,夜里也不停地做着疯狂的噩梦。所以她打电话给弗雷迪,不是因为想打,而是觉得为了他必须打。不过效果有限——虽然词不达意,但她努力让他明白她觉得威廉可能很需要她——弗雷迪轻轻挂上电话。他只说了一声喂,听完之后就咔嗒一声将电话挂了。

不过,奥黛拉觉得那一声咔嗒已经说明了一切。

飞机于美国东部时间七点零九分降落在班戈。奥黛拉是唯一下机的乘客,其他人都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她,可能心想怎么会有人在这里下机,跑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来。奥黛拉很想告诉他们,我是来找我先生的,就这么简单。他回到这里附近的一个小镇,因为童年死党打电话来,提醒他当年做了一个他已经忘得差不多的承诺,还让他想起自己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想起的死去的弟弟。噢,那通电话还让他又开始口吃……让他双手的掌心出现奇怪的白疤。

她想,这时登机桥上的海关人员就会鸣哨,叫白袍人出动。

她拿了行李——只有一件,在输送带上显得很孤单——走到租车公司柜台前。汤姆·罗根一小时后也来到同一个地方。不过她的运气比他好,全美租车公司还有一辆达特森汽车。

柜台小姐填好表格,让奥黛拉签名。

“我就觉得是您,”柜台小姐说了一句,接着又腼腆地说,“我可以请您帮我签名吗?”

奥黛拉照办了,在一张租车表格背面签下名字,心想:好好享受吧,小姑娘。要是弗雷迪·费尔斯通说得没错,这张纸五年后就不值钱了。

她忽然发现自己才到美国十五分钟,就已经开始用美国人的方式思考了,想想还真有意思。

她拿了地图。柜台小姐还因为见到明星而说不出话来,勉强帮她标出到德里的最佳路线。

十分钟后,奥黛拉已经上路了。她每到一个路口,就提醒自己别一时忘了,把车开到左边车道,否则就要开出马路了。

开着开着,她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

出于命运的安排或某种巧合(其实这种巧合在德里比其他地方更常发生),汤姆住在外杰克逊街的科拉饭店,奥黛拉则住在假日饭店。两家汽车旅馆就在隔壁,停车场只隔着一条水泥人行道,而奥黛拉租来的达特森汽车和汤姆买下的福特车就这么对向停着,车头对着车头。两人都睡了,奥黛拉静静侧身熟睡,汤姆·罗根则是仰面朝天,肿胀的双唇随着沉重的鼾声掀动着。

亨利那天都在躲躲藏藏,躲在9号公路旁的树丛里。他时而打盹,时而躺着看警车有如猎犬般从他眼前经过。那群窝囊废在餐厅吃午饭,他则是听着月亮上传来的声音。

入夜之后,他从路旁走出来,开始伸大拇指搭便车。

过了一会儿,某个笨蛋来了,开门让他上车。

德里:插曲之三

鸟儿俯冲到人行道上——

不晓得我看见了——

它将一只蚯蚓咬成两半

然后生吞了。

——艾米莉·狄金森,《飞到人行道上的鸟》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七日

黑点酒吧的大火发生在一九三〇年深秋。我认为,那场火(我父亲幸运地死里逃生)是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〇年连续谋杀和失踪案的结束,就像基奇纳钢铁厂爆炸是再往前二十五年那一个周期的结束一样。每一个周期似乎都需要一场大屠杀作为终结,以平息背后的可怕力量……让它再沉睡二十五年左右。

然而,每个周期不仅需要大屠杀作终结,似乎也需要同等的事件来引发。

这让我留意到了布拉德利帮。

他们是在运河街、主大街和堪萨斯街的三岔路口被击毙的——事实上,离威廉和理查德一九五八年六月看到的那张会动的相片里的场景不远——发生在黑点大火的十三个月前,一九二九年十月……过了不久,美国股市就崩盘了。

许多德里居民选择遗忘黑点酒吧的大火,不是说自己出城造访亲戚,就是那天下午在打盹,直到晚上听广播新闻才晓得出事了,甚至当着你的面说谎,假装没这回事儿。

根据警察日志,苏利文警长当天根本不在城里(我当然记得,艾洛修斯·内尔坐在班戈市鲍尔森赡养院露台的椅子上对我说,那是我第一年当警察,我理应记得。他到西缅因去猎鸟了。等他回来,尸体已经装好抬走了,把他气得七窍生烟),但在一本讲述黑帮的书《血字与恶徒》里有一张太平间的相片,一个男人站在艾尔·布拉德利满

是弹孔的尸体旁咧嘴微笑。那家伙如果不是苏利文警长,肯定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后来我总算从基恩先生那里听到事件的真实经过,至少我这么认为。诺伯特·基恩是中央街药店的老板,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七五年在那里开店。他虽然乐意与我交谈,但和贝蒂·里普森的父亲一样要我关上录音机,他才肯把故事告诉我。其实录音无妨,我还能听见他细薄的声音。如果德里是一个合唱团,他只是另一个孤独的声音。

“没理由不告诉你,”他说,“反正没人愿意写出来,就算写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他递给我一个旧式的药罐,“要吃甘草糖吗?我记得你喜欢红色的,迈克。”

我拿了一颗:“苏利文警长那天在场吗?”

基恩先生笑了笑,拿了一颗甘草糖说:“你很想知道,对吧?”

“是啊。”我嚼着红色的甘草糖说。我小时候常将零钱放在柜台上,递给当年更年轻、更有活力的基恩先生。糖果的滋味就和从前一样好。

“你那时年纪太小,不会记得鲍比·汤姆森一九五一年季后赛为巨人队击出的那支全垒打,”基恩先生说,“你应该才四岁。几年后,报纸有一篇报道提到那场比赛,说纽约大约有一百万人宣称自己那天就坐在场边观战。”基恩先生嚼着甘草糖,嘴角流出一点黑色的唾沫。他用手帕仔细抹掉口水。我们就坐在药店后方的办公室,因为诺伯特·基恩虽然八十五岁高龄,已经退休十年了,却仍然在为经营药店的孙子管账。

“布拉德利帮的事情完全相反!”他高声说道,虽然脸上带着笑,却不开心,而是愤世嫉俗,冷冷地回忆着,“那时德里的人口大约两万,主大街和运河街的柏油路已经铺好四年,但堪萨斯街还没铺,每到夏天便尘土飞扬,三月和十一月则是泥泞一片。每年六月和七月四日,市长就会对一里坡的居民灌迷汤,说政府会帮堪萨斯街铺柏油,但一直到一九四二年才兑现……我刚才说到哪里?”

“当时德里的居民大约两万。”我立刻接口说。

“噢,对呀。嗯,那两万名居民当中,可能一半都过世了,甚至更多。五十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而德里的人又很容易早死。可能是空气的缘故。不过,那些活下来的人,我认为会承认布拉德利帮闹事那天自己在城里的人可能不到十个。我猜卖肉的巴奇·罗登可能会老实说。他有其中一辆车的相片,就挂在他切肉的地方的墙上。从相片里你很难看出来那是车子。夏洛特·利托菲尔德要是心情好,可能会透露一两件事儿。她目前在教高中,当时应该不超过十岁或十二岁,但我敢打赌她记得很多。卡尔·斯诺……奥布里·斯达西……艾本·斯坦普尼尔……还有那个在沃利酒吧彻夜喝酒,画好笑图画的家伙——我记得他叫皮克曼——他们会记得他叫什么。他们那天都在……”

他没有把话说完,默默看着手里的甘草糖罐。我很想戳他叫他讲下去,但还是忍住了。

半晌之后,他说:“大多数人都会撒谎,我是说,就像那些谎称自己亲眼看见鲍比·汤姆森击出全垒打的人一样。但后者说谎是因为希望自己在现场,前者撒谎却是因为希望自己那天不在德里。你懂我的意思吗,小子?”

我点点头。

“你真的想听下去?”基恩先生问我,“你看起来有点紧张,迈克先生。”

“我不想听,”我说,“但我想我最好还是听下去。”

“好吧。”基恩先生温和地说。那天是我的回忆日。他之前递甘草糖罐给我,让我忽然想起我小时候爸妈常听的一个广播节目:《寻人大王基恩先生》。

“警长那天也在德里。他本来要去猎鸟,但拉尔·梅琴跟他说艾尔·布拉德利下午会来之后,他马上改变了主意。”

“梅琴怎么会知道?”我问。

“呃,这件事也很有意思。”基恩先生说,脸上再次出现嘲讽的笑容,“布拉德利从来不是联邦调查局的头号公敌,但他们还是想逮住他——从一九二八年左右开始,我想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艾尔·布拉德利和他弟弟乔治在美国中西部抢了六七家银行,还绑架了一名银行家要求赎金。但赎金付了——三万美元,这在当时是大数目——银行家还是惨遭撕票。

“当时美国中西部开始扫荡帮派分子,于是艾尔、乔治和他们的手下便往东北移动,朝德里这里发展。他们在新港市边缘租了一间大农舍,离现在的鲁林农场不远。

“那是一九二九年,时值盛夏,可能是七月或八月,甚至九月初……我不晓得确切的时间。他们一共八个人——艾尔·布拉德利、乔治·布拉德利、乔·康克林和他弟弟卡尔,还有一个叫作阿瑟·马洛伊的爱尔兰佬,大伙儿都叫他‘爬行耶稣’,因为他虽然近视,却只有必要时才会戴眼镜。帕特里克·科迪,来自芝加哥的年轻人,据说是杀人魔,但长得俊俏挺拔。另外还有两个女人,凯蒂·唐纳修和玛丽·豪瑟。凯蒂是乔治·布拉德利的老婆,玛丽则是科迪的女人,但根据后来的传闻,她有时也和其他人睡。

“他们躲到这里,以为既然远离印第安纳州就不用怕了,其实完全搞错了。

“他们低调了一阵子,接着就无聊了,决定再度出马。他们武器充足,但弹药有点不够,于是便在十月七日坐着两辆车来德里。帕特里克·科迪和两个女人上街买东西,其他人则跑到梅琴的体育用品店。凯蒂·唐纳修在佛里斯百货买了一件洋装,两天后就穿着那件衣服丧命。

“拉尔·梅琴在店里接待了那些人。他后来死于一九五九年,因为太胖了,以前就是。但他的眼睛可没问题。他说他一眼就看出进来的人是艾尔·布拉德利。他觉得他也认出了其他人,但直到马洛伊戴上眼镜好看清楚玻璃柜里陈列的刀子,他才确定是他。

“艾尔·布拉德利走到他面前说:‘我们想买一点子弹。’

“‘嘿,’拉尔·梅琴说,‘那你们来对地方了。’

“布拉德利递给他一张纸,拉尔拿起来读了。那张纸现在找不到了,起码据我所知是不见了,但拉尔说他看完之后全身的血都凉了。他们要点三八口径子弹五百发、点四五子弹八百发、点五〇子弹六十发——那种子弹根本已经停产了,还要装有猎鹿弹和猎鸟弹的猎枪子弹、点二二短枪和长枪子弹各一千发,外加——听好了——一万六千发点四五口径的机关枪子弹。”

“天哪!”我说。

基恩先生又露出嘲讽的微笑,将甘草糖罐递给我。我先摇头拒绝,但还是拿了一颗。

“‘这笔订单还真了不得啊!’拉尔说。

“‘拜托,艾尔,’爬行耶稣马洛伊说,‘我早就跟你说在这种小地方拿不到我们要的东西的。我们去班戈吧。那里也不会有那么多弹药,但起码值得去走走。’

“‘等一下,’拉尔说,语气镇定到了极点,‘这么好的买卖,我可不想让给班戈的那个犹太佬。我现在就能给你们点二二口径的子弹,还有猎枪子弹,外加点三八和点四五口径的子弹各一百发。剩下的——’拉尔半闭眼睛,手指轻敲下巴,好像在计算时间,‘我后天给你,如何?’

“布拉德利笑得合不拢嘴,大赞好极了。卡尔·康克林说他还是想去班戈,但被其他人否决了。‘如果你没把握准时交货,最好现在就说,’艾尔·布拉德利对拉尔说,‘因为我平常是个好人,但生起气来可是没有人敢惹我,听懂没有?’

“‘我知道,’拉尔说,‘我会把弹药都准备好的。请问您是——’

“‘瑞德,’布拉德利说,‘理查德·瑞德,敬请指教。’

“他伸出手,拉尔笑着和他握手:‘很高兴认识您,瑞德先生。’

“接着,布拉德利问他什么时候过来取货,拉尔·梅琴立刻回答说两点如何?那几名歹徒说好,接着就闪人了。拉尔目送他们离开,看见他们在人行道上跟科迪和两个女的碰头。拉尔也认出科迪来了。

“所以,”基恩先生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你觉得拉尔怎么做了?报警吗?”

“我想他没有报警,”我说,“根据之后发生的事情来看,应该是这样。换成是我,我就算断了腿也会打电话。”

“也许你会,也许你不会。”基恩先生依然目光炯炯,露出嘲讽的微笑,让我打了个哆嗦,因为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而他也知道我晓得。沉重的事物一旦开始滚动就无法停止,要在平坦的地面上滚动够久才能让动能消失。挡在前面只会被碾过去……而且它还是不会停。

“也许你会,也许你不会。”基恩先生又说了一次,“但我可以跟你说拉尔·梅琴怎么做。那一天和隔天,只要他认识的人(男人)走进店里,他就会告诉对方,说他知道是谁在新港和德里交界的森林里猎鹿、猎松鸡。是布拉德利那一票人。他很有把握,因为他认出他们了。他说布拉德利和他的手下明天会来拿剩下的货,说他答应布拉德利给他所需的弹药,而且他打算信守承诺。”

“有多少?”我问。我觉得自己被他闪闪发亮的眼神催眠了。忽然间,后房里干燥的气味——药物、药粉、曼秀雷敦、维克斯伤风膏和诺比舒咳止咳糖浆的味道——突然令人窒息……但我宁可憋气至死,也不想离开。

“你是问拉尔跟多少人说了?”基恩先生问。

我点点头。

“我不确定,”基恩先生说,“我又没有守在那里算。我想就他觉得可以信任的人吧。”

“他可以信任的人。”我喃喃自语,声音有点干。

“是呀,”基恩先生说,“德里人嘛,你知道,有种的人不多。”他说完这个老笑话就笑了。

“布拉德利帮造访拉尔隔天,我十点左右去他店里找他帮忙,看我送洗的底片好了没——那时梅琴还卖相机和冲印相片——但拿到相片后,我又跟他说我也想买温切斯特猎枪的子弹。

“‘小子,你也想打几枪是吧?’拉尔将子弹递给我,一边问道。

“‘是啊,说不定还能解决几个浑蛋呢。’我说,说完我和他都笑了。”基恩先生笑着猛拍他细瘦的大腿,仿佛这依然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他弯腰向前,拍了拍我的膝盖说:“小伙子,我想说的是,话很快就传开了。德里很小,你知道。只要讲给对的人听,话就会传出去……懂吗?要不要再来一颗甘草糖?”

我伸出麻痹的手指拿了一颗。

“愈吃愈胖。”基恩先生说完呵呵笑了。他忽然显得老态龙钟……老到极点,双光镜滑下消瘦的鼻梁,脸颊的皮肤又紧又薄,挤不出皱纹。

“隔天我带着手枪到我店里,鲍勃·坦纳——我之后的助手都没有他勤快——也带了他老爸的猎枪来。十一点左右,格里高利·科尔进来买汽水,腰带上就插着一把柯尔特点四五手枪!

“‘可别打到自己的鸟蛋啊,格里。’我说。

“我大老远从米尔福德的森林里赶过来,而且他妈的还宿醉,’格里高利说,‘我猜日落之前应该可以打掉某人的鸟蛋吧。’

“下午一点半左右,我在店门口挂上写着马上回来,请稍待的告示牌,然后带着手枪走到店后头的理查德巷。我问鲍勃·坦纳要不要一起来,他说他最好先把艾默森太太的药搞定,然后再和我会合。‘留个活口给我,基恩先生。’他说,但我说我不敢保证。

“运河街上几乎空空荡荡,没有人也没有车,只偶尔有货车经过。我看见杰克·潘奈特过马路,两手各拿着一支步枪。他遇见安迪·克里斯,两人一起走到战争纪念碑遗址所在地的长椅旁,你知道,就是运河潜入地底那里。

“佩蒂·凡内斯、艾尔·内尔和吉米·戈登都坐在法院外的台阶上,从篮子里拿三明治和水果吃,交换彼此喜欢的食物,就像学校里的小孩一样。他们身上都带着武器。吉米·戈登那把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春田老枪看起来比他个头还大。

“我看见一个小孩朝一里坡走,应该是扎克·邓布洛吧,就是你死党——后来成为作家的那位——的父亲。基督科学书屋的肯尼·波顿在窗边说:‘你最好赶快离开,孩子,这里就要枪战了。’扎克看了他一眼,立刻拔腿就跑。

“附近到处都是男人,带着枪站在门口,坐在台阶上或看着窗外。格里高利·科尔坐在门口,点四五手枪放在腿上,二十多发子弹有如玩具兵摆在他身旁。布鲁斯·杰格麦尔和瑞典佬奥拉夫·特拉门尼斯站在毕朱电影院门口遮檐的阴影底下。”

基恩先生看着我,但穿透了我。他的目光不再尖锐,而是带着回忆的迷蒙,有如想起生命最快乐的时光一般温柔。或许是他击出了第一个全垒打,钓到了第一条大得值得留下的鳟鱼或第一次躺在女人身旁。

“我记得我听见风声,小子,”他梦呓般说,“我记得听见风声和法院的钟敲了两下。鲍勃·坦纳走到我身后,我紧张得差点轰掉他的脑袋。

“他向我点点头,接着便穿过马路走到凡诺克干货店,身后拖着影子。

“你心想两点十分了,可是什么都没发生。两点十五、两点二十,你一定以为大家都会如鸟兽散了,对吧?可是没有。大家都待着没走,因为——”

“因为你们知道他们一定会来,对吧?”

他眼睛一亮,有如听到学生的答案很满意的老师。“没错!”他说,“我们都知道。没有人说,也不需要说。没有人说‘好吧,我们就等到二十分,要是他们还没来,我就得回去工作了’之类的话。所有人都按兵不动。两点二十五分左右,那两辆车出现在一里坡,从路口拐了过来。两辆车一红一深蓝,康克林兄弟、帕特里克·科迪和玛丽·豪瑟坐雪佛兰,布拉德利兄弟、马洛伊和凯蒂·唐纳修坐在凯迪拉克La Salle上。

“他们顺利经过路口,但艾尔·布拉德利忽然猛踩刹车,让后头的科迪差一点儿撞上他。街上太静了,艾尔立刻察觉事有蹊跷。他是头野兽,而四年鼬鼠般的逃亡生活让他变得非常警觉。

“他打开车门,站在踏板上左右张望一番,接着朝科迪做了个撤退的手势。科迪问说:‘怎么了,老大?’我听得清清楚楚,那天我只听见他们说了这句话。我还记得看见阳光一闪,是小镜子的反光。豪瑟那小妞正往鼻子上扑粉。

“就在这时,拉尔·梅琴和他的帮手毕夫·马洛从店里跑出来。‘手举起来,布拉德利,你们被包围了!’拉尔大吼。布拉德利还来不及转头,拉尔就开始扫射了。起初没打中,但不久便击中布拉德利的肩膀。弹孔立刻冒出鲜血,布拉德利抓住车门边钻进车里,打挡倒车。所有人开始疯狂开枪。

“枪战大约四五分钟就结束了,但感觉很久、很久。佩蒂、艾尔和吉米坐在法院台阶上没有起身,直接朝雪佛兰车尾扫射。我看见鲍勃·坦纳单膝跪地,拿着老步枪不断上膛滥射。杰格麦尔和特拉门尼斯在电影院遮檐下对着凯迪拉克的左边车身开枪,格里高利·科尔站在水沟里,双手握着点四五自动手枪,飞快扣动扳机。

“街上大概有五六十人同时射击。拉尔·梅琴事后在他店面砖墙上挖出三十六个弹壳,而那时枪战已经过了三天,几乎所有人都用袖珍刀挖走一颗弹壳当作纪念品了。枪战最激烈的时候,感觉就像马恩河会战一样,梅琴店面的窗户都被枪击震碎了。

“布拉德利将车子掉转一百八十度,虽然动作很快,但等他转完圈,四个轮胎都被子弹打爆了,车头灯被击碎,风挡玻璃也没了。爬行耶稣马洛伊和乔治·布拉德利在后座窗边向外开枪,我看见一发子弹击中马洛伊的脖子,打出一个大洞。他又开了两枪,随即双臂瘫软,整个人摔出车窗外。

“科迪想要掉转车头,结果撞上凯迪拉克的车尾。走到这一步,孩子,他们已经没戏唱了。雪佛兰的前挡板和凯迪拉克的后挡板卡在一起动弹不得,他们不可能驾车逃逸了。

“乔·康克林从后座出来,站在路口中央,双手各拿着一把手枪,开始疯狂滥射,朝杰克·潘奈特和安迪·克里斯开枪。两人从长椅摔落到草地上,安迪不停大喊:‘我中枪了!我中枪了!’其实他几乎毫发未伤,他们俩都是。

“乔·康克林将手上两支枪的子弹都打完了才中枪。他的外套向后甩,裤子像被看不见的缝纫女工扯动似的往上拉,头上的稻草帽飞掉了,露出他中分的头发。他将一支枪夹在腋下,想帮另一支枪装子弹,结果被某人从下方射中了双腿,应声倒地。肯尼·波顿事后宣称是他击毙乔的,但没办法证实,任何人都有可能。

“乔的弟弟卡尔跟着走出来。乔倒下不久,他也头部中弹,有如一吨砖头似的重重倒在地上。

“玛丽·豪瑟走出车外,可能想投降吧,我不晓得。她的右手仍然拿着帮鼻子扑粉的化妆镜。我记得她在尖叫,但几乎听不见,因为周围枪林弹雨。化妆镜从她手中弹开,玛丽想躲回车里,可是臀部中了一枪,但还是勉强挣扎着爬回车内。

“艾尔·布拉德利拼命掉转车头,最后总算让车子挣脱了。他开了三米左右保险杆才掉下来。

“所有人拼命开枪,车窗都被击碎了,一块挡泥板掉在马路上。马洛伊的尸体挂在车外,但布拉德利兄弟还活着。乔治从后座开枪,他的老婆死在他身旁,一只眼睛被打穿了。

“艾尔·布拉德利将车开到大路口,接着便冲上人行道停住了。他离开车子,开始朝运河街跑,结果被打成了蜂窝。

“帕特里克·科迪从雪佛兰下来,似乎打算投降,没想到却从腋下的枪套里掏出一把点三八手枪。他似乎开了三枪,毫无目标地乱射,接着衬衫便起火撕裂了。他身体贴着雪佛兰的车身往下滑,跌坐在脚踏板上。他又开了一枪,据我所知只有那一枪打到了人。子弹击中某个东西,反弹擦过格里高利·科尔的手背。后来科尔每回喝醉就会炫耀手上的伤疤,直到有人——可能是艾尔·内尔——将他拉到一旁,跟他说最好别再讲布拉德利帮的事情,他才不再提起。

“玛丽·豪瑟再次下车,这回肯定想投降,因为她高举双手。我想当时没有人想杀她,但车外枪林弹雨,她走出来正好遇上。

“乔治·布拉德利逃到战争纪念碑旁的长椅边,被人用猎枪打爆了脑袋,倒在地上一命呜呼,裤子都尿湿了……”

我从罐子里又拿了一颗甘草糖,几乎没察觉自己在做什么。

“所有人继续朝车子开枪,过了一分钟左右才放慢下来,”基恩先生说,“男人一旦杀得兴起,就很难平复。这时,我转头看见苏利文警长站在法院台阶上,内尔他们后面,拿着瑞明顿步枪朝被打烂的雪佛兰猛射。别相信其他人说的,说警长当时不在现场。我诺伯特·基恩在这里告诉你,他当然在。

“停火之后,那两辆车已经不成形了,变成两堆废铁,碎玻璃散落一地。大家开始朝车子走去,没有人开口,四下只听得见风声和鞋子踩到碎玻璃的声音。就在这时,有人开始拍照了。记住一件事,孩子,只要有人开始拍照,就表示事情结束了。”

基恩先生看着我,椅子前后摇晃,拖鞋轻轻敲着地板。

“德里《新闻报》的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我只能这么说。针对那天的事件,报纸头条只写着“州警和联邦探员联手,激战击毙布拉德利帮成员”,副标题是“地方警力提供支持”。

“那还用说,”基恩先生开心地笑着说,“我亲眼看见《新闻报》发行人麦克·劳克林朝乔·康克林打了两轮子弹。”

“天哪!”我呢喃道。

“还要吃甘草糖吗,孩子?”

“够了,”我舔舔嘴唇说,“基恩先生,事情闹得这么……这么大,怎么可能盖得下去?”

“不是掩盖,”他说,似乎很意外我会这么说,“只是没有什么人提起,而且老实讲,有谁在乎?那天中枪的又不是总统或第一夫人。这就跟打死疯狗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不干掉它们,就会被它们干掉。”

“那两个女的呢?”

“都是婊子,”他漠然地说,“再说,这件事发生在德里,又不是纽约或芝加哥。发生在哪里就和发生了什么一样重要,孩子。这就是洛杉矶地震死了十二个人会上头条,中东某个蛮荒国家有人杀死三千个人不会被人知道的原因。”

再说,这件事发生在德里。

我之前就听过这说法,我想要是再往下问,应该还会听到……不断听到。他们说这话的语气,就像在对智障讲话。就像你问他们为什么人走路会贴在地上,他们回答“因为重力”一样,仿佛这是人人都能了解的自然法则。当然,最糟的是,我真的了解。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诺伯特·基恩。

“枪战开始之后,您看到过任何您不认识的人吗?”

基恩先生的答案来得飞快,让我体温瞬间降了十摄氏度,起码我这么感觉。“你是说小丑吗?你怎么会知道他的,孩子?”

“哦,我听人家说的。”我说。

“我只瞄到他一眼。枪战升温之后,我就很投入了,只四下张望过一次,看见他就站在毕朱电影院的遮檐底下,在那些瑞典佬身后。”基恩先生说,“他穿得完全不像小丑,身上一件农夫围兜,底下是棉质衬衫,不过脸和小丑一样上了白色油彩,还有一张血盆大口,加上一撮一撮的假发,你知道,橘色的,感觉很滑稽。

“拉尔·梅琴从来没见过那家伙,但毕夫见过。只是毕夫一定糊涂了,因为他以为小丑是在左边公寓的某扇窗户后头,可是我问吉米·戈登——他后来死在珍珠港,你知道,和船一起沉的,我记得是加利福尼亚号——他却说小丑站在战争纪念碑后面。”

基恩先生摇摇头,微微一笑。

“人遇到大事的反应有时很可笑,他们事后记得的事情有时更可笑。你会听到十六个版本,没有两个完全吻合,例如小丑拿的枪——”

“枪?”我问,“他也开枪了?”

“是呀,”基恩先生回答,“我记得瞄到他的时候,他手上好像拿着温切斯特连发猎枪,但我后来才察觉应该是我自己这么觉得,因为我拿的正是温切斯特猎枪。毕夫·马洛以为小丑拿的是瑞明顿,因为他拿的是瑞明顿。我问吉米,吉米说小丑拿的是老式春田枪。很有趣吧,嗯?”

“是很有趣,”我勉强挤出回答,“基恩先生……你们难道不会好奇一个小丑怎么会出现在那里吗?尤其还穿着农夫的围兜?”

“那还用说,”基恩先生说,“出现小丑是没什么,你知道,但我们当然觉得很好奇。大多数人认为那家伙想插一脚,但不想被人认出来。也许是镇议员,例如霍斯特·米勒,甚至是崔斯·纳格勒,当时的镇长。也可能是专业人士,不想暴露身份,例如医生或律师。穿成那样,就算是我老爸我也不认得。”

他说完轻轻一笑,我问他笑什么。

“也可能他真的是小丑,”他回答,“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埃斯蒂乡村市集的时间比现在早得多。布拉德利帮丧命时,正好是市集的最高峰。市集有小丑,也许其中一个听说我们这里有好玩的,就决定来凑热闹。”

他朝我干笑一声。

“我差不多说完了,”他说,“但我想再告诉你一件事,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很感兴趣,而且听得很专注。这件事是毕夫·马洛十六年后说的。我们在班戈的派洛特酒吧喝啤酒,他忽然就讲出来了。他说小丑几乎整个人从窗户探出来,他不敢相信他竟然没摔出来。小丑不只探出头、肩膀和手臂,毕夫说他连膝盖都在窗外,整个人悬在半空中,一边往下射击布拉德利帮的车,一边咧开血盆大口狂笑。根据毕夫的说法,‘他简直就像盒子里蹦出来吓人的小丑。’”

“好像飘在空中一样。”我说。

“是呀,”基恩先生说,“毕夫还说了一件事,说那件事在枪战之后困扰了他好几个星期,他很想告诉别人,但就是到了嘴边说出不来,宛如停在皮肤上的蚊子或飞蠓。他说他有一天晚上起床小便的时候,终于明白那家伙是什么了。他一边对着马桶撒尿,一边胡思乱想,忽然想到枪战发生在下午两点二十五分,太阳当空,但小丑却没有影子,完全没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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