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坐在前廊的秋千上,喝着冰茶,漫不经心地看着一辆县公路上行驶的卡车下面卷扬起来和尘土。卡车行驶很慢,好像驾驶员在寻找什么,然后就在她的小巷口停下,把车头转向她的房子。天哪。她想,他是谁?
她赤着脚,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褪了色的蓝工作服,袖子高高卷起,衣摆放在裤子外面,长发用一只玳瑁梳子别起,那梳子还是她离开故国时父亲给她的。卡车驶进了巷子在绕屋的铁丝栅栏门前不远处停下。
弗朗西丝卡走下廊子,款款地穿过草地向大门走来。卡车里走出罗伯特·金凯,看上去好像是一本没有写出来的书中出现的幻象,那本书名。
他的棕色军服式衬衫已为汗湿透,贴在背上,腋下两大圈汗渍。衬衫上面三个扣子敞开着她可以看见他脖子里银项链下面紧绷绷的胸肌。他肩上是桔黄色的背带,是经常在野外作业的人穿的那种。
他微笑着说:“对不起,打搅了。我是在找此地附近一座廊桥,可是找不着,我想是暂时迷路了。”他用一条蓝色的大手帕擦擦前额,又笑了笑。
他两眼直望着她,她感到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在跳动。那眼睛,那声音,那脸庞,那银发,还有他身体转动自如的方式。那是古老的,令人心荡神移,慑人魂魄的方式;是在障碍冲倒之后进入睡乡之前的最后时刻在你耳边说悄悄话的方式;是把任何物种阴阳分子之间的空间重新调整的方式。
必须传宗接代。这方式只是轻轻说出了这一需要,岂有他哉。力量是无穷的,而设计的图案精美绝伦。这方式坚定不移,目标明确。这其实很简单,让我们给弄得好像很复杂。弗朗西丝卡感觉到了这一点而不自知,她是在自己的细胞层面上感觉到的。而使她永远改变之事自些开始。
一辆小汽车经过这条路,后面扬起一道尘土,按了按喇叭。弗朗西丝卡向弗洛埃德·克拉克伸出车窗的那只古铜色的手挥手答礼,然后转向陌生人:“你已经很近了,那桥离这里只有两英里地。”然后,在二十年的封闭生活中,长期遵循乡村文化所要求的克制、含蓄、不苟言笑的行为准则的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忽然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领你去。”这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为什么这样做,自己始终也说不准。也许是在这么多年以后,少女的心镜像水泡一样浮到水面上,终于爆开了。她不是个很腼腆的人,但也不大胆主动。她唯一能解释的是,只见了几秒之后,罗伯特·金凯就有某种吸引她的地方。
显然,他对她的自告奋勇有点意外,不过很快就过去了,认真地说,那他很感谢。她从后台阶拿起做农活穿的牛仔靴走到他的卡车边,跟着他走到乘客的座位边。“请等一分钟,我给您腾地方,这里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边做边叽咕着,主要是自言自语,她可以看得出来他有点慌乱,对整个这件事有点不好意思。
他把帆布包和三脚架、暖水瓶和纸袋重新放好。卡车后面放着一只棕色的山姆森式的旧衣箱。一只吉他琴匣,都满灰尘,饱经风雨,用一条布纹带子与一个备用车胎捆在一起。
他正在咕哝着抒纸咖啡杯。香蕉皮等等塞进一个杂货店的大牛皮纸袋然后扔到卡车后箱中去时,车门砰的一声碰上了,打了他屁股一下。然后他拿出一个蓝白相间的冷藏箱,也把它放到车后面。在绿色的车门上有几个褪了色的红漆字:“金凯摄影,华盛顿,贝灵汉”。
行了,我想您现在可以挤进来了。她以一种特殊的、动物般的优美姿态钻进驾驶盘后面。他看了她一眼,仅仅是一瞥,微微一笑,问道向哪边走。
右边。
他的两条长长的腿自动地踹着踏板,旧的莱维牌长裤盖着系皮带的棕色野地靴,这双靴子已见过多少英里从脚下驶过。
他俯身伸手探到前面的杂物箱中,前肘无意中擦过她的大腿。他半望着风挡外,半望着那杂物箱,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来递给她:“罗伯特·金凯,摄影家、作家”。上面还印着他的地址电话。
他说:“我是到这里来的,您熟悉这个杂志吗?”
“熟悉。”
“他们要发表一篇关于廊桥的文章,显然依阿华的麦迪逊县的几座满有意思的这样的桥。我已经找到了六座,但是我猜至少还有一座,据说是在这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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