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有死境,魂之归路,足八百里,无花无叶,黄沙遍地,延绵流潋,故名黄泉。
内有妖,名孟婆氏,皆为女身,多智善谋,具殊色,好食鬼,善烹汤。
孟婆汤,以八泪为引,历久方成,异香可通九霄,凡鬼饮之,前事皆不复记。
——冥记·黄泉卷
吕云澄左手拿着一卷《冥记》,右手牵着老酒,走在八百里黄泉,慢悠悠的走向远处简陋的破屋子。
孟婆庄!
地府孟婆的居所。
所有的冤鬼、怨鬼、恶鬼、妖鬼、情鬼,都必须入孟婆庄,喝下孟婆熬制的孟婆汤,洗去自己的全部记忆,方才可以入轮回转世投胎。
根据《冥记》记载,孟婆汤是天上地下绝世无双的美味,哪怕地府鬼差,偶尔也会忍不住要尝一尝。
一来是这味道着实鲜美,二来鬼差多是心怀郁气之鬼,喝下孟婆汤,忘记前世今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宝青坊主选择的日子非常有趣,今日是冥府每年一度的断情日。
冥府有阴兵百万,鬼差千员,其中很大一部分心中都有遗憾,既不想忘记一切去投胎,又无法把遗憾消解。
从上一代阎王开始,特许在每年的断情日,可以释放一盏孔明灯。
孔明灯上书写忘不了的那个人,或者是最遗憾的事,让灯火带着心绪飞到修罗城,把鬼差的执念,化为永不熄灭的七情六欲之心火。
如果有鬼差在放灯的时候突然大彻大悟,可以随灯进入到修罗城。
修罗城下有一水池,名叫“无池”,一入无池,四大皆空,身体和灵魂尽数变为“空无”的状态。
理论上来说,修罗城和地府,宝青坊主和孟婆,在职能方面有一些重叠,颇有几分相似之处。
同行是冤家。
世上大多数的职业,都非常非常讨厌同行,唯独地府鬼差不同。
修罗城和宝青坊主,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工作量,双方算是职能互补的两家公司。
所以宝青坊主有出入黄泉地府的通道,还有一卷记录着地府历史的《冥记》,其中甚至包含了上代孟婆孟七之死,可见其关系网之绵密。
黄泉虽然无花无叶,但是声音还是有的,吕云澄未到孟婆庄,便已经听到了一阵凄婉哀怨的歌声。
“佼佼佳人,江东之畔,风之萧萧,雨之寥寥,思之不见,佳人不还,江东之畔,埋吾相思……
佼佼佳人,江东之畔,花之燎燎,云之牵牵,思之不见,佳人不还,江东之畔,植吾相思……”
吕云澄很久没有听到过如此哀婉的歌声了,竟忍不住停下脚步,等着看歌唱之人会放出什么样的灯火。
一盏盏孔明灯接连升起,有的写着公瑾,有的写着军师,有的写着雪芹,有的写着碧桃,有的写着雨荷,有的写着冬青,有的写着素珍……
千千万万盏孔明灯接连飞起,把这无花无叶、黄沙遍地荒僻之地,变得好似上元节一般灯火辉煌。
平平常常孔明灯,在执念的缠绕下变得异常炫美,但这里面绝无歌者放的灯,因为歌者已经醉倒在了孟婆庄,或者说她在用酒来逃避。
写着公瑾的可以是小乔,也可以是孙策;写着军师的可以是刘备,也可以是刘禅;写着雪芹的可能是寻常鬼差,也可能来自于未来。
无论哪一种都无所谓。
唯独歌者不能随意放飞自己的灯。
因为她的灯上写的不是自己丈夫的名字,而是一把火烧掉丈夫毕生积累,让他的王图霸业尽归尘土之人。
这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
活着的时候,要受到纲常伦理的束缚,死了几百年,仍旧逃脱不得。
过了约莫盏茶时间,一个脏兮兮身影推开孟婆庄的大门,放飞了一盏写着“伯言”二字的孔明灯。
“伯言”就是陆逊,三国时期吴国名臣,曾火烧连营七百里,烧的刘备丢盔弃甲、白帝托孤。
这盏灯火原本的主人,是刘备的夫人,江东郡主孙尚香。
没有人知道陆逊和孙尚香的故事,历史上不会有具体记载,野史中不会有详细查证,或许这只存在于本世界,又或许湮灭于时光长河。
吕云澄叹道:“笼中金丝鸟,抑郁不得飞,愿生生世世莫生于帝王家!”
宝青坊主的声音传来:“瞎感叹什么,孙权刘备那时候都不是皇帝。”
“但他们内心从来都想当皇帝。”
“你体内可是有开国龙气哦。”
“我当皇帝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儿子,女儿全都不在身边。”
“你可真是小气。”
“这是为了某些人的生命安全。”
宝青坊主并未跟随而来,只是用法器进行传音,这就导致吕云澄呆立在黄沙之中,看起来好似痴傻了一般。
放灯的身影看着吕云澄,有些好奇的抽了抽鼻子,快步靠近过来,道:“你身上的气息好舒服。”
“嗯?”
“就像是……就像是一团火。”
“什么样子的火?”
“让我感到很安心的火,你身上的味道也非常特殊,比那些孤魂野鬼可香甜的多了,我可以吃了你么?”
吕云澄低头看去,身影衣衫并不破烂,只是不修边幅,显得脏兮兮的,容貌不算绝美,唯独一双眼睛澄澈明亮,好似初生的婴孩一般。
很难想象,一个生活在这荒僻险恶之地,张口就要吃人的小姑娘,竟然有如此澄澈明亮的目光。
黄泉之主,孟婆三七!
由于被生父陈拾抽走一魄,灵智发育并不完全,看起来憨憨傻傻的。
可天下万物有失必有得,先天缺失一魄,使得她的内心从未遭受过污染,好似白纸一般纯净。
若非担任孟婆之职,不能离开幽冥黄泉,佛道两家的高人为了争夺她,怕是会开启三番论道灭神之战。
吕云澄笑道:“孟婆食鬼,但我不是鬼,我是人,你不能吃我。”
三七晃了晃脑袋,伸手捋了捋乱糟糟的头发,想到二百多年前,也有一个凡人进入黄泉,然后杀了她娘。
那个人就是赵吏!
虽说她娘身死之时并无怨恨,三七也没有记恨赵吏。
但三七的脑容量着实不足,二者相结合,想到了一个恐怖推论:
——凡人进地府会杀孟婆!
——眼前这个人是凡人!
——我是孟婆!
——他是来杀我的!
“嗖!”
三七后退数步,故作凶悍的说道:“别……别过来啊,我很厉害的,这里还有十万阴兵,你若是敢放肆,阿香姐不会放过你的。”
“阿香什么时候醒来?”
“她刚刚喝醉了,按照她的习惯,明天中午就可以醒过来了……”
三七捂住嘴,发现自己失言了。
吕云澄笑了笑,一步跨越到三七身前,伸手捋了捋她的头发。
吕云澄年过百岁,在这百余年的生命中,大战小战无数,阴谋诡计无数,内心冷如铁石却也灼热似火。
对于三七这种单纯的小丫头,有一种發自内心的喜愛,就像是對晓梦、千泷、馨瑶、静娴那样。
家中四个女儿,全都是吕云澄亲手带大的,吕云澄对于带女儿极有心得,三下两下便把三七的头发整理好。
以年龄而言,三七比吕云澄大了四百多岁,不过若论修为、阅历、智慧,吕雲澄当她爷爷都富裕。
三七摸了摸刚刚理好的辫子,呵呵笑道:“没想到你不仅味道香甜,竟然还会编辫子,比阿香姐都厉害。”
“我为你编好了辫子,你是不是该请我去孟婆庄坐坐。”
“好啊好啊。”
三七没有丝毫的防备,直接带着吕云澄去了孟婆庄,还给吕云澄看了她最得意的一份收藏——人头花。
人头花本名叫做“王小鹿”,是隋唐交际时期的悍匪,由于作恶太多,不许进入轮回,本该被三七吃掉。
王小鹿和同伙奋起反抗,同伙被赵吏杀死,他本想自杀,却忘了自己已经是鬼,自杀根本就毫无意义。
他的身躯被三七吃掉,脑袋实在是太难看,三七下不去嘴,便养在了花盆中,算是日常的调剂解闷。
天长日久,王小鹿的戾气被化去大半,和三七成了不错的朋友。
按照目前的态势,最多一二百年,王小鹿的戾气和罪孽便会尽数化去,可以去转世投胎重新做人。
不过这货毕竟是贼匪出身,戾气化去不少,江湖经验还在,嘴也是非常的碎,看到吕云澄便开始全力输出。
“三七你可要小心了,你长得这么丑,这小白脸子油头粉面,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八成是来骗你的。”
“真的,我真的不骗你,我在凡间见到的那些小白脸,没一个是好东西,我就是被一个小白脸坑下来的。”
“小白脸,别敲我脑袋,再敲我发火了啊,信不信我咬你!”
“哎呦!哎呦!小白……大爷别敲了,饶命啊饶命啊……”
吕云澄收起手指,笑道:“你当初是被哪个小白脸坑下来的。”
“我觉得当土匪不是长久之计,带着兄弟们去从军,然后就被一个叫罗成的给送到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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